本科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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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汇编

日期:2013-11-2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第一部分  职责

主管教学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本科教学及研究生教育工作。

2.根据学校的教学规划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负责定期检查和总结。

3.加强教研室的学科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组织教学专业人员的业务学习、培养和考核等工作。

4.深入了解各科室临床教学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临床教学的意见。

5.协助院长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主管科研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科研工作。

2.贯彻科研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3. 根据医院学科建设的要求,制定学科建设工作的规划、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并负责定期检查和总结。

4. 研究医院科技奖励激励的有关政策,鼓励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

5.协助院长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科教处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各项教学、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工作。

二、协助主管院长落实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保证教学质量。

三、根据学院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加强教学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课堂教学工作。

四、协助学院完成考务管理工作,搞好临床教学成绩考核与管理。

五、执行学院课间见习与毕业实习计划,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六、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协助主管院长抓好各临床教研室的建设及教学任务的实施。

七、协助主管院长具体负责教学经费的开支和使用。

八、负责组织制定学科建设规划,负责重点学科建设、重点研究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医院各类教学文件的具体制定工作。

十、负责本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医院科研发展规划,制订、实施医院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二、负责全院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管理;组织科研项目申报、开题、经费管理、中期检查、结题、成果申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十三、做好科研的技术管理、成果管理及统计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及时编报有关科研的统计报表。

十四、负责全院横向科技协作(科技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科技咨询等)合同的统一归口管理。

十五、负责继续教育工作和对外学术交流,组织安排学术讲座及培训。

十六、审定本部门的经费开支及年度经费的预决算方案。

十七、加强与其它科室协调和联系,促进医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开展。

十八、负责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全科医师的转岗培训及杏林工程等工作。


科教处教学管理职责


一、根据学院教务处下达的教学计划,向临床有关教研室下达教学任务,编排各个专业课程表和学生实习轮转表,并建立档案。

二、根据教学任务认真落实任课教师,并进行教师资格审查,每学期根据教学大纲教材,与教研室共同研究授课计划,组织教师集体备课,检查备课教案。

三、填写教师任课通知书,汇总各学科授课计划,每学期初,应将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院教务处。

四、深入课堂,各临床科室,了解学生上课及实习情况,做好课堂教学,临床实习的质量评价的组织、统计、分析和总结。

五、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加强考试纪律,提高考试的可信度和效果。

六、积极推动教学改革,结合实际开展教学研究。

七、加强对教学病床的管理,努力保证人均实习病床6~8床。

八、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九、做好教研室之间的观摩听课,交流教学经验的具体工作,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十、负责组织落实学院教务处每年组织的校级临床教师授课质量检查及学生见习,实习中临床技能考核的检查工作。

十一、做好完整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教学工作总结,每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包括各专业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教学检查总结,教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考试结果分析和教学效果的评价等,并以书面形式报学院教务处。

十三、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并定期上报学院教务处,建立考勤记录档案。

十四、督促班主任落实各科实习生的生活用水,用电,用房的管理工作,并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沟通。

十五、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基础扎实、技术过硬、品学兼优的医学人才。

十六、做好各教研室教学人才的梯队培养,每学期对教学人员做一次教学能力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建档,作为晋级,职称晋升的考核条件。

十七、每学期最少10学时以上深入教学第一线,随堂听课,抽查教学水平与质量,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十八、对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学院教务处,学生处联系,共同研究处理意见。

科教处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团结本部门全体同志完成医院的各项教学、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工作。

二、协助主管院长落实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保证教学质量。

三、根据学院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加强教学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课堂教学工作。

四、协助学院完成考务管理工作,搞好临床教学成绩考核与管理。

五、执行学院课间见习与毕业实习计划,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六、定期召开教研主任会议,协助主管院长抓好各临床教研室的建设及教学任务的实施。

七、协助主管院长具体负责教学经费的开支和使用。

八、负责组织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做好重点学科建设、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九、负责临床教学医院各类教学文件的具体制定工作。

十、负责本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十一、参加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召开的临床教学实习任务下达工作会议,领取课堂教学及临床实习任务,并召开教研室主任工作会议,布置以上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医院科研发展规划,制订、实施医院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三、负责全院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管理;组织科研项目申报、开题、经费管理、中期检查、结题、成果申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十四、做好科研的技术管理、成果管理及统计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及时编报有关科研的统计报表。

十五、负责全院横向科技协作(科技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科技咨询等)合同的统一归口管理。

十六、负责继续医学教育计划的制定及落实,负责组织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及培训。

十七、审定本部门的经费开支及年度经费的预决算方案。

十八、加强与其它科室协调和联系,促进医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开展。

十九、负责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全科医师的转岗培训工作及杏林工程等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科教处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落实各学期教学工作要点,根据教学计划会同有关教研室选派各学期任课教师。

二、协助主任做好教学大纲建设,教材建设,CAI课件开发使用,与教研室主任协作进行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建设等。

三、协助主任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建设,做好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

四、协助主任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任教教师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五、协助主任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完成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及计划。

六、协助主任完成考务管理工作,组织教师命题、评卷、监考、试卷成绩分析等工作。

七、完成学生成绩单保管与成绩统计工作。

八、协助主任落实实习生的管理工作,组织临床毕业实习考核,组织临床技能考核等工作。完成毕业考核成绩的统计及成绩单的保管工作。

九、 协助主任组织编制、实施医院科研发展规划,制订、实施医院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 协助主任管理全院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组织科研项目申报、开题、经费管理、中期检查、结题、成果申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十一、 协助主任做好科研的技术管理、成果管理及统计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及时编报有关科研的统计报表。

十二、 协助主任对全院横向科技协作(科技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科技咨询等)合同的统一归口管理。

十三、协助主任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和学术交流,组织安排学术讲座及培训。

十四、协助主任加强与其它科室协调和联系,促进医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开展。

十五、协助主任做好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全科医师的转岗培训工作及杏林工程等工作。


科教处教学秘书职责


一、协助临床教学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做好教学行政管理及实习管理工作。

二、负责开学前和学期末的教学准备工作:

1.负责新学期校历的领取和分发;

2.负责向学院教材部门提供教师名单并领取教材;

3.开学前负责向各临床教研室提供学生名单,通知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

4.负责学生成绩单的审核、盖章,并将不及格学生的名单上报学院教务处;

5.做好成绩单与成绩分析的存档工作。

三、教学与实习活动的协调和管理

1.负责本单位临床课授课任务的安排,向各临床教研室发放课程表及任务书;

2.具体负责课间见习、教学实习、毕业实习计划的实施,负责毕业生实习考核成绩册的运行过程;

3.负责毕业实习生岗前教育的具体实施。

4.负责组织临床技能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负责本院教学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五、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对各临床教研室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六、完成分管教学副院长委托的与教学相关的其他任务。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对教研室的教学、科研、教师培养和其他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带领教研室全体职员,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

二、依据学院下达的教学进程表,按照教学部年度教学工作布置会议的要求,结合教研室实际情况,安排好任课老师。

三、对违反教学纪律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教学纪律处分的,有权向医院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好教研室教师审定、编写各层次各专业教学大纲、试题库。

五、组织好教研室集体备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六、定期组织教研室活动,开展教学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定期检查学科教师临床带教质量,召集教学会议,对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或作出处理的决定。

八、更新教育观念,深入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九、负责本学科师资培训技术考核,对本学科教师的师资梯队建设和学科建设向科教处提出计划或建议。

十、组织教研室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申报教学课题,取得教学成果。

十一、组织好教研室教师的电子化教案、讲稿、多媒体教学工作,使教学形式多样化。

十二、检查教师的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审查试卷、成绩单。

十三、负责开展本学科教学质量的评估组织工作。制定每年的工作要点,并将一年的工作作出总结,上报科教处。

十四、参照“教研室工作条例”中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职责,遵照执行。

十五、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教研室教学秘书职责


临床教研室教学秘书协助教研室主任对教学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有向教研室主任汇报工作或提出建议的权利。

一、 负责本学科教学课授课课表及新学期校历的领取和分发。

二、 负责领取本学科新学期的教材,并分发给授课教师。

三、 负责安排本学科临床课期中、期末考试的监考、阅卷及成绩登记与分析工作。

四、 负责将本学科学生成绩单及不及格学生名单报科教处和学院教务处,并注明主修或选修。

五、 安排每学期实习的具体工作,调配教师及实习学生。

六、 向每批入科学生讲述实习规范、考评办法、工作制度,组织出入科考核。

七、 安排讲座、示教、辅导及病例讨论,组织各种考评和鉴定。

八、 检查教学规范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权做出临时处理。

九、 了解教学质量及实习情况,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 负责学生实习考核手册的转递工作(学生出科前将带教老师写好的实习考核手册,上交科教处教学秘书。学生入科前向科教处教学秘书处领取入科学生的实习考核手册,转交给带教老师)。

十一、 重要问题应汇报教研室主任,建议召开教学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落实教学会议的决定或处理意见。

十二、 负责教研室教案、讲稿、会议记录、考评材料等教学档案的整理及管理工作。

十三、 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好教研室教师的电子化教案、讲稿、多媒体教学的工作,使教学形式多样化。

十四、 负责登记本教研室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情况,参加科研课题情况,撰写论文情况,编写专著情况完整记录教研室教师的个人信息、医教研情况及其他工作的背景资料。


教学督导组职责


一、临床教学组组成:

主任:主管教学院长

副主任:科教处主任

成员:科教处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

秘书:科教处教学秘书

二、审批临床课教师的任课资格。

三、审批临床实习带教教师的资格。

四、对各临床教研室进行评估检查。

五、精品课程的审定。

六、各临床教研室教研活动的监督、检查。

七、新任教师的安排、试讲、评审工作。

八、临床实习督导。

1、检查临床实习科室出科题库规范化、出科成绩存档情况。

2、检查各项临床科室教学查房的内容及质量、学生动手能力培养、临床技能训练情况。

3、临床带教科室科内小讲座的安排、内容及质量,检查临床科室毕业实习生考核情况(成绩、病历书写及实习手册)。

九、对各科选修课的评审工作。

十、负责监督落实各级教学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 教学相关工作制度

科教处教学工作制度


1、根据河北中医学院教学大纲要求及yh1122银河院的实际情况,实施临床课和教学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研究教学理论、指导思想和教学改革,组织有关科室的教学工作,根据教学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措施加以引导提高。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

3、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使教学工作有章可循,并按照规定的要求逐项落实,进行检查。

4、协同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生活管理工作。

5、尽可能多安排资深医师为学生开展小型多样的专业知识讲座。

6、加强各临床教研室的建设,不断增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设备的添置。

7、安排和落实好医院所批准的各项教学计划。

8、每季度召开一次各教研室主任研讨会,商讨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各教研室存在的问题等。

9、必须根据学校教学大纲的要求备课,写好完整的教案,首次培养性讲课要有试讲,并在自yh1122银河备课的基础上适当组织集体备课。


科教处教研活动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临床教学课授课任务和进一步提高临床带教水平,加强规范化教研室的建设,现将教研活动制度规定如下:

一、组织与安排

科教处教研活动是在主管教学的院长领导下,实行科教处主任负责制,实施各种教研活动安排。

二、参加人员:主管副院长、科教处主任、副主任、科教处秘书及工作人员,各教研室主任与教学秘书。

1、每1—2月召开教研室主任秘书会议。

2、科教处主任携副主任、秘书;随时根据学院布置的工作也可不定期到各教研室参加教研活动,传达上级精神和参与讨论授课及临床带教工作。并协调各项教学工作。

三、活动内容

1、传达学习学院下发的有关政治思想、师德教育、教育教改、教学管理等各种会议及文件精神,并组织讨论,领会精神,认真执行。

2、讨论有关各教研室的课程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yh1122银河院各教研室的整体水平,以保障各教研室均达到规范化教研室。

3、根据学院教学计划,落实各教研室的教学任务,并讨论教学任务的实施计划及各项工作。

4、安排并检查各教研室本学期教学任务,各种呈报表、计划表、进度表的填写以及审查大纲、教案、讲稿的工作。

5、安排各教研室有关课程的试题库编写及审编。组织落实各教研室的试卷判阅,试卷分析,成绩登陆工作。

6、组织、讨论、安排临床带教的岗前教育、学生讲座、科室轮换、各种临床带教的教学活动以及毕业临床技能的考核工作。

7、听取各教研室主任的汇报,总结课堂教学以及临床带教中教学经验,以便推广相互学习,另外找出不足,发现问题,及时讨论解决的方法,制定相应的措施。

8、组织安排教育改革,教学科研,教材编写,教学手段等各项工作的学习。使各教研室所授课程早日成为精品课。

四、安排教师的授课教学活动,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1、示范性讲授课观摩教学。

由各任课教研室安排有经验老教师授课。

2、新任课教师试讲。

3、青年教师授课比赛。

参加授课活动的教师应将该授课内容的教案、讲稿交科教处,以备专家组评审。

以上活动组织专家及教师听课,并进行点评指导及评审工作,选出优秀者并给予表彰。

该教学活动的时间安排每年7月—8月进行。


院、处、科领导听课制度


教学工作是yh1122银河院的中心工作之一,各级领导干部都应提高对教学工作的认识,加强管理。为使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够直接掌握教学工作中的真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本制度。

1、院、处、科室(教研室)主任都应该参加听课,每学期听课时数(最低限度)规定如下:

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6学时

科教处:每学期6学时

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8学时

2、听课时间根据各科室的工作情况灵活掌握不作统一安排,但必须完成最低学时。

3、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估卡》(教师用)、填好后统一交科教处。

4、听课中发现教师授课过程中的优、缺点应及时向授课教师通报并反馈到科教处。

5、科教处将评议汇总后报教务处。

6、参加听课的各级领导应提前一周和科教处联系以便作出安排。


青年教师听课制度


青年教师是医院师资队伍的有生力量,他们肩负着学院未来发展的重任。为尽快提高其业务水平,加强对青年教师进行业务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 青年教师系指年龄在35岁以下的教师。

二、 每学年青年教师必须认真地听完本学科的12学时理论课。

三、 听课前要先熟悉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听课过程要有记录。

四、 在本教研室有课堂教学授课任务时,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听课任务,若本学年无课堂教学任务时,可不作为考核内容。


青年教师试讲制度


试讲是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试讲,可以了解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及水平,有利于医院对教师的培养、考察与使用。为确保师资水平 , 提高教学质量 , 特制订本制度。

一、试讲对象

1、第一次授课的教师;

2、讲授新教学内容的教师;

3、因教学效果欠佳而停止授课,或因其它原因较长时期脱离教学岗位后又重新申请授课者。

二、试讲组织

初次授课或担任新教学内容的教师由本人向教研室提出试讲申请,根据课程性质及教研室实际,教研室老师协商确定试讲内容及时间。试讲活动由科教处主任主持,聘请专家3—5人,教研室全体教师必须参加。

三、试讲要求

(一)试讲教师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备课,并按规定写好教案,做好课件。

试讲内容由教研室指定有代表性的章节,其内容不少于两学时,并于试讲之前将教案一份交教研室。

(二)试讲按正式上课进行。

四、试讲评议

(一)评议前先由试讲教师介绍授课的组织、构思与体会,并进行答辩,然后由全体听课教师进行评议。

(二)参照以下内容实施评议

1. 内容安排紧凑,时间分配合理;

2. 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解透彻;

3. 概念表述准确,讲课条理清楚;

4. 教学方法运用恰当,理论联系实际,举例生动贴切;

5. 板书工整或多媒体制作艺术、美观、布局合理、用字规范;

6. 用普通话讲课,语言准确,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生动形象,有吸引力;

7. 合理使用教具,示范操作熟练;

8. 仪表端正、大方,精神饱满,富有感染性;

9.具有一定的双语教学能力。

(三)试讲者一般不参加评议,试讲结束后教研室主任将评议意见反馈给试讲者。

(四)教师经多次试讲,水平未达要求者,应暂缓授课。另开新课的教师,经多次试讲未达要求者,不宜开新课。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经多次试讲仍无明显提高者,应暂缓讲课。

五、附则

本制度适用于理论课与实验课。


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条 总则

1、为了发展教育事业,为国家培养合格的中医事业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情况制定本条例。

2、全院、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实习、进修医师应受到爱护。

3、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对受教育者应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纪律、法制和团结的教育。

5、临床课及临床带教工作是五年制正规教育的一部分。科教处是分管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二条 教学及教师管理

1、实习医师业余时间的生活、纪律、政治、思想教育由学院跟班的主管教师及班主任管理;工作时间由科主任、教研室主任及带教老师管理。

2、医院科教处统筹安排协调各项教学任务,各临床教师及教研组不得私自接受院外教学任务。

3、各临床教研室主任和科主任应积极克服困难,承担科教处下达的各种教学任务。拒绝承担教学任务者,扣责任奖或一个月奖金。

4、任课教师实行试讲制度,凡未经试讲合格者各教研室一律不许安排授课任务,试讲前一周应通知科教处组织有关专家到场听讲。

5、各任课教师的备课时间统一按1:6(复讲)或1:8(初讲)执行,离岗及回科上班时间报科教处核准,签字后存科主任处执行或检查。

6、临床课教师应承担临床带实习和课堂教学任务,在教学中应认真备课,理论联系实际,力求生动活泼,以期受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对故意推诿教学任务或敷衍塞责,学生反应较大者,经了解核实后符合实际情况者扣当事人当月奖金20%—30%。

7、各带教老师、科主任、教研室主任应为人师表,从医德医风、组织纪律及学术研究等方面言传身教,培养实习医师遵纪守法,将中医院的精神风貌、工作作风,让他们学到手传出去。

8、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教学的科主任及带教老师,应承担实习医师的管理任务。由于管理不严而导致实习进修医师早退;私自开具诊断证明、处方、化验检查或学生旷课不予制止,不向科主任报告者扣带教老师当月奖金的10%—15%,带教老师已向负责教学工作的科主任报告,科主任不向科教处报告者,扣科主任同样数额奖金或责任奖。

9、实习医师不论因公因私离市外出应履行请销假手续(个人申请,带教老师,科主任及班主任批准,报科教处备案)。未履行上述手续者,按旷课处理。无故旷课者,带教老师及科主任应承担管理不严的责任,扣罚科主任责任奖及带教老师当月奖金的10%—20%。

10、实习医师由科教处书面通知科室方可接收。未收到通知擅自接受串岗实习医师者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的10%—20%。

11、接收实习医师的科室由科主任或指定专人每月对其进行考勤,关于月底前报科教处,对弄虚作假或不履行本规定者扣当事人当月责任奖或奖金10%—20%。

12、对管理严、教学效果好,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的带教老师、教研室主任及科主任,经年终评为优秀者给予20—100元的奖励。

第三条 实习医师管理

1、实习医师必须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参加院内各项活动。

2、实习医师不准私自开诊断证明,开具处方及各种化验、检查单均由带教老师签名生效,违者处罚当事人10-20元。

3、私拉电线,使用电热器、电炉子及各种燃气具者,处罚当事人100-200元。

4、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凡接受患者的钱物,吃请受贿,开搭车药,搭车检查者罚款100-300元,并终止实习,退回学校。

5、要尊重领导和老师,讲文明、懂礼貌。对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公私财物,造谣中伤,诋毁辱骂领导及老师者扣罚100-300元,报保卫及纪检处理,并终止实习,退回学院。触犯刑法者,报司法部门处治。

6、要爱护公共财务。凡用科室处方、检查单作稿纸和记录本,损坏公物者应照价足额赔偿,违犯本条例又不主动报告者,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当事人10-50元。

7、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课,必须离开实习岗位者应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者处罚当事人10-20元,旷课一周以内者令其写出深刻的检查,并处罚50-100元,旷课一周以上者,终止实习,退回学院。

8、要文明行医,礼貌待患,树立良好的中医院人形象,无论什么原因、任何理由,凡与患者吵架、打架者处罚当事人50-100元,情节严重者,终止实习,退回学院。

9、不准私自调换科室,违者处罚10-20元。

10、节约用水,用电,用后随手关好开关,浪费水、电者,一经发现处罚10-20元。

11、要遵守宿舍制度,服从宿舍长领导。严禁带外来人员在宿舍留宿。违者处罚20-50元。

12、对勇于管理的班干部,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的实习医师,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奖励金额20-100元。


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


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一门或几门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科学研究(简称科研)的基本组织。教研室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对医院整体建设和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此,为了加强和规范教研室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研室设主任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副主任1-2人,协助主任工作。可根据需要设兼职教学秘书和科研秘书,由教研室主任选定,以协助其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临床各学科教研室主任一般兼任医院本临床科或专业科室的科主任。

二、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教研室主任在医院主管院长和科教处领导下,对本教研室工作全面负责。

三、教研室一般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四、教学是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教研室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并不断总结经验,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研室应在学院教务处和科教处的指导下,依据制定(修订)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学计划。

六、教研室应维护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严肃性,未经科教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变动,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七、组织任课教师确定授课计划,制定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任课教师不得拒绝接受教学任务。

八、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课堂讲授水平。为保证授课质量,课堂讲授一般由具有教师资格的主治医师以上教师担任。培养性讲课和青年教师讲课应先有试讲,试讲合格准予正式讲课时,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听课,课后要组织听课教师进行评议,并收集学生意见整理后转给授课教师。讲课应参照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做到概念明确、重点突出、启发性强,着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能力。要求用普通话授课。

九、教研室应定期进行集体备课、教学观摩、教学检查、评教评学和开展教学法活动,并形成制度。要讨论和学习教学大纲,研究教材内容,组织实施课程标准化建设,改进教学法,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要不断总结经验,开展教学研究,每个教研室每年应至少完成2篇教学论文,并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教学系统交流会、研讨会、教学专题报告会等。为使教师打好坚实理论基础,应有计划的使每一位教师在一定时期内通讲本学科全部内容。

十、要重视和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不断研究和改进实验(见习)方法,提高实验(见习)课质量。要派专人负责实验(见习)课,在指导实验(见习)课前要进行预做和熟悉熟悉见习病种,实验(见习)课要精讲多练,及时给学生以指导,注意培养学生严肃、严格、严密的作风。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十一、凡有毕业实习任务的教研室,应选派有经验的教师带教,实习前应使学生明确本学期的实习目的、要求和时间安排、考核方法等,实习期间要严格要求学生,培养他们的独立工作能力。

十二、加强对学生自学的指导工作,应向学生介绍本科课程的学习方法。在完成本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读书报告会和课外教研小组活动等,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兴趣,掌握学习方法,培养他们自学能力,提高他们解决问题和科学思维能力。

十三、教研室要对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成绩进行评定,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课程结束后,要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对学生进行考试和考察,力求全面、客观、真实的反应教与学的情况。考核前要做好答疑工作,考核后要认真分析、总结,以便不断改进教学和考试工作。

十四、教研室应根据教育发展趋势和本学科的特点,联系医院实际,制定教学计划,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十五、科研工作是教研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科研就不会形成特色的学科或专业。教研室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开展科研工作,明确本专业的科研方向,逐步形成本专业的特色。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科研工作。要注意加强与其它相关教研室之间的关系,定期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气氛。

十六、根据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培养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的培养中,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采用导师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应参加一定的教学工作,临床专业研究生还应注重增加医疗工作。

十七、教研室应重视师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必须制定培养计划,根据不同成员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创造条件,促其实现。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鼓励他们发挥自己的专长,在教育、医疗、科研和指导青年教师、培养研究生方面做出成绩。对学术造诣较深的老教师,可为他们配备助手,帮助总结和整理他们的丰富经验,并尽快继承下来。中年教师是教学的骨干,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要逐步确定每个中年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给他们创造学习和钻研的条件,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某一方面的专家。对青年教师应着重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加强专业外语的培养,制定老教师传、帮、带,有计划的进行培养性讲课,使他们尽快的胜任本课程的教学工作。教研室应定期检查教师和其他技术人员培养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建立业务考核制度、听课制度,为职务晋升提供意见及依据。

十八、教研室要加强对所管辖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有计划的逐步充实、完善实验仪器设备,改善实验条件,对实验仪器设备要合理安排使用,发挥其最大社会效益。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精密贵重仪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使实验室保持安全、整洁、良好的工作秩序。

十九、要加强图书资料、标本、模型等教具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散失和损坏。

二十、教学、科研档案是教研室开展工作的历史记载,也是总结经验、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教研室应制定专人做好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包括:学校和科教处下达到教研室的有关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本学科使用过的教材、实验实习大纲和指导;各个学期下达的教学工作安排、教学任务通知书、教学日历;教案、讲稿、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课程评估报告和总结;试题样题(国家题库题除外)、成绩原始记录、成绩统计分析及考试总结;教研室教学活动记录(包括集体备课、试讲、预做和教师讲授评议资料等)、教学研究论文、临床实习计划、总结;有代表性的实验实习报告,优秀、典型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评审意见;教研室的师培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

二十一、在完成教学、科研、医疗任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对外科技服务。


临床教研室活动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临床教学课的授课任务和进一步提高临床教学水平,现将临床教研

室活动的要求规定如下;

一、教学计划及总结

每学年的期末,各教研室应根据各学科及科室的特点,制定出下一学年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年终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二、教研室活动时间安排

各教研室每月安排1-2次教研活动,并做好相应活动记录。

三、教研室活动内容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作用,教研室要定期开展教研活动,一般要求每4周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全体教师参加,做好教研室活动记录并注意保存。

教研室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1、集体备课:明确教学重点、难点、疑点;研究讨论教案讲稿的写法及修改;教案的规范化书写;讲稿的补充、修订;按授课层次及教材更换情况等讨论及修改大纲。

2、试讲:青年教师及新任课教师正式上课前须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接收临床教学任务。

3、教学法研讨:以突出临床特点,结合临床病例,提高学生的鉴别能力、认识能力、临床创新思维能力为主,兼及教学法改革的研究。

4、按《考务工作条例》要求,完成好题库建设,监考工作及阅卷工作。

5、带教心得:为了提高带教水平,在教研活动中进行交流,以促进课堂教学及带教的质量。

6、按学院和医院要求填报教学呈报表及审批表,并按时填报授课计划及进度表。

四、教研室主任听课要求

各科教研室主任每学年听课不得少于10学时,并做好听课记录。若该教研室无课堂授课任务。听课记录不作为考核内容。

五、教学人员奖励方法

1、临床教学成绩突出人员,实行年终的一次性奖励,奖励办法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2、临床带教人员的奖励可根据教研室考核情况,由医院按相关规定,从专项经费中拨款进行。


临床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


教师集体备课制度,是指教师在课堂讲授之前,由本教研室集体研究、讨论授课内容,提高备课质量,进而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

一、指导思想

1、集体备课有助于保证在教师讲课时,讲授的理论观点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又要理论联系实际,有现实感和创新性。集体备课还应注意帮助教师处理好讲授基本理论和个人研究成果之间的关系,回答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和介绍不同观点之间的关系。

2、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主讲教师的不足,提高教学的整体水平。每位教师教学各有所长,个人研究成果各有所专,集体备课可以将集体的智慧与个人的特长有机的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二、主要内容

1、讲授的理论框架、基本论点、基本概念、应突出的重点、难点及疑难问题。

2、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3、教学方法、讲课艺术及逻辑结构。

三、人员要求:各教研室全体成员以及有关的老专家、教授。

四、实施程序

1、教研室按照教学计划,择优确定主讲教师后,由主讲教师准备讲课内容。

2、主讲教师完成讲课内容的准备后,报请教研室组织集体备课。首先由主讲教师介绍讲课内容的整体构思、理论框架、重点和难点等。或者按照两小时授课制进行试讲,然后由参加备课的成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3、教师根据备课意见,结合从学生中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按照学院规定的标准、格式,认真修改,设计教案,力求规范、科学。

4、备课的组织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临床带教管理制度


一、临床带教要求:

1、中医临床带教必须以中医药为主体,强化临床基本功训练,突出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特点,从门诊到病房,从医疗到护理,从病历书写到病证分析,都要突出中医特色。

2、带教教师应由科室严格选派,应是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的技术骨干,以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善于学习,勤于工作,乐于教学,作风正派,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人员为主。

二、带教方法:

1、带教教师应本着“三严”(严格、严谨、严密)的精神,给予学生规范正确的示教,注重学生临床技能的培训。

2、临床分散带教:

(1)门诊:带教教师对实习医生全面负责,一位教师带2-4名学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带教。加强对学生医德医风的教育。临床典型病例示教2-3次。每周安排一次讲座辅导。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记录本。出科时完成门诊病历一份。

(2)病房:病房带教采取教师对带教学生全面负责制。床位多的科室一名教师带一名学生,床位少的科室一名教师带2名学生。通过入科考试了解学生的业务能力,师生共同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教学查房,三级查房录像带模式的要求,进行规范带教。实习医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负责管理4-6张病床,熟悉病房工作程序和医疗护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各科临床技能考核和大病历的书写。每个学生每2周完成住院病历一份。

(3)集中示教:

为扩大临床视野,提高教学效果,对典型病例、特殊病例、专科病例应集中示教,以教学查房形式或疑难病例讨论形式,为实习医师详细论述诊治要点。

4、学术讲座

医院和实习病区共同组织学术讲座,每周一次,讲座内容以常见病或专科病的辩证治疗经验,国内外进展情况,新技术新疗法等为主。

5、组织病例讨论

包括:提问、文献复习,讲述与讨论,发挥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分析辩解能力。

6、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习医生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完成大纲规定的临床技能项目。

三、临床带教中的有关规定

1、床位管理:实习医生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床位4-6张。

2、教学查房:每二周一次,由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教学秘书负责组织总结与记录。

3、学术讲座:全院性的由医院科教处组织,每周一次,由科教处或各科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安排实施。讲座的安排及讲稿均应存档。

4、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实习科室或病区每周一次,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持进行,教学秘书负责组织总结与记录,并注明主持人、参加人、讨论内容及结论。

5、出科考试:学生出科时要进行统一的出科考试。出科考试的试卷从各科题库中抽取。出科考试含思想品德、大病历书写、技能考核和基础理论知识考核四部分内容。学生出科的试卷及成绩等支撑材料各教研室存档五年。

6、实习考评方法:每科实习结束时,带教老师应填写好《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手册》,教师应根据实习医生的实际表现,思想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及科室反映,结合查阅实习手册,并参照平时提问考评的带教记录和出科考核成绩,实事求是地评定实习医生的实习情况,并写出评语,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后填写《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手册》。填写后交到科教处,由科教处转交下一科室。全部实习结束后,《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手册》交学院教务处。


教学查房制度


一、教学查房的作用

1.教学查房可以结合临床实际分析讨论病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及护理工作情况,从而有助于提高医疗及护理工作的质量。

2.教学查房是医院临床科室培训各级医师,特别是培训实习医生、进修医师和毕业后的初级医师的重要方式。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通过教学查房可以检查医护人员的医疗作风和医德,有利于培养良好的医风和树立高尚的医德。

4.通过教学查房可以促进各级医师的业务学习,活跃医院的学术气氛,提高专科技术水平。

二、临床教学查房的方式方法

临床教学查房一般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承担。由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并记录。

教学查房一般在病房内以临床查房方式进行。教学查房是由实习医师或住院医师汇报病历,然后检诊病人,并分析讨论。分析讨论一般在床边进行,在床边讨论有助于增强病人的信心,也可以不在床边讨论分析病情,这样有利于保护病人,较细致的分析、无拘束的讨论,也有利于对下级医师的工作评价和考核,便于维护医生的威信。在教室或会议室内举行教学查房还可以利用幻灯、投影仪等影视工具以更清晰的表达病历、介绍文献资料等,来丰富讨论内容,提高讨论质量,加强讨论效果。

临床带教教师必须参加教学查房,在实践中学习带教。住院医师应做好临床教学查房前的准备工作,并参加科主任教学查房。

教学查房应重点解决被查患者的诊疗问题,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既要通过查房解决临床问题,又要检查下级医师的医疗教学工作,达到提高临床教学查房质量的目的。科主任(或副主任)应做到:

1.经常深入病房了解重点病人病情;

2.检查重点病人病案记录的质量;

3.审查重点病人的诊疗计划;

4.检查护理工作的质量;

5.查房前根据对重点查房对象的了解,进行查房的准备,查阅必要的文件,制定必要的图表,做好讨论提纲或定好腹稿;

6.查房采用主任讲解与集体分析讨论相结合方式,通过提问启发下级医师踊跃讨论;

7.指定实习医师、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在查房前准备发言内容或担任重点发言(可指定参考文献)以提高下级医师的临床教学能力;

8.查房中注意培养下级医师的医德医风,学者风度、钻研精神和临床研究兴趣,做到言传身教;

9.教学查房最好选择能达到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又能达到临床教学的病例。故一般多选择特殊病例、疑难病例或典型病例作为临床教学查房对象;

10.临床教学查房结束时,科主任应就查房做出结论,内容包括诊疗方案、查房后的诊疗计划、有关诊疗技术和其他临床工作的评价和指导性意见等。


临床带教教师工作制度


各科室应选派中级以上有较为丰富临床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带教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带教教师从接受临床实习教学任务起,应对实习教学进行有计划的安排,要求实习医生熟悉本科室医生日常工作任务、病房环境及各种治疗设施的放置。

二、根据实习大纲,带教教师要对实习医生进行业务指导,要结合临床实际进行讲授,使实习医生能够正确书写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件,掌握本学科一般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及部分专科技术操作(手术)技巧。

三、带教老师应重视实习医生的基本功训练,提高实习医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调动学生学习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科室领导及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应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培养他们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医德医风,引导他们勤奋、好学、善思,善于将所学理论与临床实际相联系,要经常了解实习医生的实习情况,征求其意见,不断改进指导实习的方法,提高实习效果。

五、对于基础扎实、工作能力强、成绩优秀、能完成本职工作的实习医生,可以提出更高要求,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更深一步的临床实践,也可以随教师参加部分临床科研工作。


教研室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为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青年教师在中老年教师的关心和指导下健康成长,根据医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研室必须选聘思想品质好、学术造诣较深、教学经验丰富、治学态度严谨的

中老年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中老年教师要将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发挥传、帮、带作用,关心青年教师思想品德修养,培养青年教师严谨务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2、指导青年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制定业务提高的目标和进修计划,培养其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条件的要吸收青年教师参加科研工作。

3、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并指导青年教师试讲,对是否具备开课能力提出意见。

4、负责对青年教师培养提高的考核工作,原则上要每年小结一次,并根据青年教师成长情况提出进一步培养的方案,对青年教师的转正,定职和职称晋升提出意见。

三、一名教师可指导1-3名青年教师。


教研室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教师是高等医学院校的主体,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办好院校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任务。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于教师队伍的水平,要想在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站在医学科学的前沿,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不可能的,而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的新生力量及后备军,所以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很重要的,以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培养原则,制定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及要求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师资队伍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更是保障较高教学水平的基础,特制订以下措施及计划:

一、教研室根据课程建设需要,培养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应根据老中青三结合原则组成教学梯队,吸收青年教师进入教研室,以保障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比例的20%—30%。

二、各教研室应制定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措施及与计划,一般应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三年后应能独立完成各项教学工作。

三、各教研室应在三年的培养周期中,制定出每年的具体目标、计划及落实措施,并写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个人、教研室及科教处各保存一份,以备科教处根据情况不定期检查。

四、各教研室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应根据导师制度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导师应协助教研室制定行之有效的培养计划和措施。

五、培养青年教师应注重教学素质培养,加强教学基本功的训练及提高,在老教师的指导下,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重点内容:

1、加强教育思想、教育改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教育、医德医风等各方面的学习,认识教师职责的重要性。

2、应从对教学管理方面的学习、对教学内容的学习、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提高、临床实践教学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计划。

3、青年教师应在教学医疗科研方面,向老教师虚心学习,年终将制定的目标、计划执行情况写出汇报,交于指导老师,导师给予评阅审核,并向教研室主任汇报,教研室主任应写出本教研室对青年教师培养的总结。


临床带教教师资格认定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实习医师的管理,使临床教学工作全面上水平,认真做好临床带教教师的资格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为此特提出临床带教教师上岗条件及相应实施办法。

一、上岗条件

1、热爱中医学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2、医学院校本科生毕业两年,研究生毕业一年或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生,已取得教师资格或相当于主治医师资格,经医院科教处考核合格者。

3、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基础理论扎实,中医理法方药基本概念清楚,具有丰富的临床资格经验,临床基本技能操作娴熟。

二、资格认定办法

1、符合上岗条件的医师,经科教处统一考核合格者,授予临床带教资格。

2、取得资格的临床医师要认真进行临床带教,完成好临床带教任务,不断进行知识的更新,采用统一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3、对于临床带教的质量要有相应的检查,每年实习医生的临床毕业技能考核成绩与带教教师的奖惩密切相关,对于表现优秀者,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实习医生毕业考核不合格者,如与教师带教相关,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甚至取消其带教资格。

4、凡未取得带教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临床课授课教师的要求


为了保证临床授课质量,特对临床课授课教师提出如下要求:

一、教师应热爱中医教育事业和具备责任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各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各门课程任课教师的名单由教研室确定,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科教处审批。

三、严格掌握任课资格,应安排临床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中级以上的教师承担主讲工作。

四、授课教师在接到学院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后方能任课,授课教师一经确定,不能擅自更改。

五、讲课必须按教学大纲系统讲授,要加强“三基”教学,对重点、难点要讲清、讲深、讲透,做到重点突出,详略结合,注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完成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提倡与鼓励教师讲授自己的学术见解、临床经验、科研创新,供学生参考。不得脱离大纲,随意教学。

六、授课教师要注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讨论式教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倡采用直观教学和积极推广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师应指导学生自学,培养其独立思考和摄取知识的能力。

七、临床授课教师在讲课前必须按要求上交教学授课计划及教学进度表,要完成教案及讲稿,教案、讲稿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使用。

八、新教师授课及连续两年未任课的教师(包括新聘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后必须进行试讲,试讲合格方可登台授课。试讲两次仍不合格的教师取消该学期授课资格。

九、青年教师及各任课教师在任课期间要坚持听课制度并做好听课记录,相互交流学习以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

十、授课教师在授课结束后应认真参与阅卷,登录成绩并做好试卷分析,以上资料各教研室留档并上交科教处和学院教务处。


临床带教责任书


临床教学是中医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主要途径。在临床教学工作中,教研室作为基本教学单位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思维高素质的中医人才,特与教研室签订带教责任书。

一、教研室实行主任责任制,一切教学工作均由主任负责安排协调。教研室对实习医生应实施专人负责制,并与带教老师签订带教责任书,以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带教工作。

二、各教研室应组织学习“临床带教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其各项内容要求安排实行临床带教工作。并将今年带教老师人员名单上报科教处。

三、各教研室应组织带教老师学习“毕业实习计划”与“毕业实习大纲”并按其规定完成临床实习工作。按实习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写出相应的工作安排。

四、定期安排教学查房,并按时间要求,将教学查房人员、时间安排表在科内公布并上报科教处。

五、各教研室应组织学习“毕业实习考试管理”的规定,对其相关的内容落实到专人负责,应有相关的安排和记录,并按要求操作执行(附件:思想品德考核记录表、病历评价标准、各科实习考核标准)。

六、各教研室在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制度的同时,应保证实习医师的成绩达到双80%以上,尤其要注重学生临床侦查病人及病历书写能力的培训。(即85%的学生在本科学习成绩达80分以上)

七、各教研室应组织学习实习医师管理规定,了解实习医师职责、实习医师守则及有关实习医师考勤规定,并对教师与实习医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学习,医德医风素质的培养,敬业爱岗的教育,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教师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使实习医师在政治业务上均是合格的毕业生。

该条在对教研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出现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取消该教研室当年的各项评选工作。

八、教学督导组组织教师不定期对教研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并按临床科学考评办法进行考评。望各教研室配合工作。

九、每年年终评选带教先进教研室及老师,并给与表彰,同时作为晋升的参考指标。对有违反教学规定的教师给与一定的处罚,亦作为晋升的参考指标。

以上各项责任望各教研室在主任领导下,按规定操作执行,并将所有工作记录在册,以备落实检查。

责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上带教责任已阅知,作为责任人yh1122银河将保证完成以上工作。

责任人签名:                  科教处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教学事故(差错)的认定办法


为严肃yh1122银河院教风,使教学工作能够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教学工作中有下列情节者,定位教学差错:

1、教师无故不按时上课,迟到10分钟以内者。

2、理论课提前5-10分钟下课者。

3、实验课、电教课、体育课提前下课超过15分钟者。

4、不通过科教处私自调课者。

5、未经组织同意私自找人代课者。

二、教学工作中有下列情节者,定位教学事故:

1、教师无故迟到。使教学推迟10分钟以上者。

2、理论课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者。

3、无故停教者。

4、私自调课造成不良影响者。

5、泄露或变相泄露考试内容,或在评卷过程中,徇私舞弊,任意提分、加分者,登记误差在10分以上者。

6、监考不负责任,对学生的作弊行为不制止、不查获者。

7、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教学任务者。

8、因故不能上课提前3天请假(紧急意外事故或重病除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造成停课者。

9、教学差错累计两次者,计教学事故一次。

三、科教处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各教研室应组织自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科教处,对于隐情不报者,将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四、对造成差错或事故的处理按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设立青年教师授课优秀奖励的规定


为了培养青年教师热爱教学工作,掌握教学技巧,钻研授课艺术,提高课堂

教学质量,yh1122银河院将设立青年教师课堂授课竞赛评比,该奖授予竞赛优胜者。为了

完善青年教师授课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做有关规定如下:

一、参加人员

yh1122银河院各教研室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含副主任医师、副教授、讲师、主治、

助教),且本年度有课堂教学任务者,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各教研室初选后

参加全院竞赛,允许连年参赛。

二、参赛办法

各教研室初选后,将拟参加全院竞赛的教师名单1—3名,于评选年度第一

学期的十二月底填写参赛申请书报科教处,并上交参赛教师的教案和讲稿,过时

不申报按弃权论。

科教处聘请本院专家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评审组,以计分方式进行评选。

三、奖励办法

根据每届参赛人数评出三分之一获奖者,分为一、二、三等奖,其比例为1:2:

4,对连续三年获一、二等奖者授予特等奖。

教师节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或纪念品,

并将其讲课录像附加简介作为教学资料长期保存,用作青年教师培训,教学。评

选结果装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师年终考核及晋升职称的参考条件之一。

四、评选标准

在教务处拟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议卡评估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

更具体,操作性更强的竞争评分标准。

各教研室对推荐参赛者的讲稿、教案及教学内容要认真把关,避免有学术错误。


关于教学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办法

(冀医中院〔2009〕52号)

为了鼓励yh1122银河院广大教学人员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在教学与教学管理中做出优异成绩,不断提高医教研水平,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当学年度直接承担教学任务和参与教学管理,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学人员或教研室。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遵纪守法,当学年度教研室教职员工无违法乱纪行为。

2、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完成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档案齐全、学生对全体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平均优良率达90%以上;在辅导学生、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当学年度无教学事故和差错发生。

3、师资培训工作成绩显著,教研室对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的培训有计划、有措施,在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造就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4、努力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教研室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科学与教学研究 ,教学水平高,科研促进教学成效明显。该学年度教研室教学人员纵向立项资助的厅级及厅级以上在研研究课题人均数以及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人均数作为重要评选条件之一。

5、团结协作好,能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作用,能充分调动全科室同志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和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6、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实训室的管理制度健全,注重实践教学内容的更新,积极开展实训教学方面的研究,且效果显著;注重对学生进行“三基”训练和动手能力的培养等做出突出成绩。

7、该学年度有教学或科研成果的优先评选。在该学年度全校性教学评估或其他检查中成绩较差的教研室不能评为教学先进集体。

(二)优秀教师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积极主动接受教学任务。

2、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中能履行与职务相应的职责,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对该教师课堂质量和临床带教评价的优秀率作为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及在辅导或指导学生学习等方面成绩显著。

3、教学目的明确,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人才及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同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研究、在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工作方面有突出成绩。该学年度在国内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

5、该年度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一等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二等奖前三名主要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有纵向立项资助的厅级及厅级以上在研研究课题,在该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考核评为优者均可作为评奖优先条件。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学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积极配合教学工作。

2、在教学管理工作中,能贯彻以教学为中心、服务于教学的思想,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并在管理育人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教改工作,不断改进教学管理措施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无教学管理事故发生。

4、努力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该学年度在国内外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论著者优先评选。

三、评选方法

1、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教学先进集体2个,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4-6名。

2、每次评选活动在教师节前进行,由教研室推荐,填写申报书,附上先进事迹材料报科教处汇总,医院评比领导小组评审后,上报院领导批准。

四、奖励办法

1、获奖者由医院出光荣榜予以表彰,发给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获奖者的事迹载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3、可在yh1122银河院的获奖人员中推荐上报医大的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


学生成绩考核工作条例


学生成绩考核工作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是反馈教学信息,评价教学成果,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加强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一、 考核范围、方式

1、范围:

凡列入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均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以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为准,不出考试复习提纲或指定考核范围,更不准暗示或提出考核内容。

2、方式:

(1)考查  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从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考核计分。其考核内容包括实验报告、病历书写、阶段性测验、课外作业等。经过教师评分后,作为本门课程的平时成绩,该成绩占20%~40%。

(2)考试  课程结束后应进行考试。考试方法包括笔试、口试和实践考试。笔试可分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考试方法由教研室根据课程性质决定,报科教处批准后实施。考试时间按学时数认定:50学时以内课程,考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50~90学时者,考试时间不超过90分钟,90学时以上者,考试时间不超过120分钟,综合考试、毕业考试,每次考试不超过150分钟。

二、 命题

1、命题时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大纲要求“掌握”、“熟悉”的内容为主,超提纲不超过10%。连续两学期或多学期的课程,以本学期内容为主。

2、试题应由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委派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高的高年资教师拟定。教研室主任审查把关并应做到考教分离。要同时命出两套难易相同、分量相等的试题,一套考试用,另一套补考用,命题的同时应提出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

3、题型要多样化。每份试卷不得少于四种题型,以充分发挥各种题型在考核学生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

4、试题内容覆盖面要大,题量适当,既要考核知识的记忆,又要考核综合分析、应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两者比例约为6:4

5、试题难易度适当,考试成绩应接近正态分布。

三、试卷的印刷与保管

1、教研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命好的两套题交学院教务处。使用题库的教研室,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教务处。

2、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要做好试卷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由教务处在两套试题中选定一套交有关部门在严格监控下印刷并保存。

3、各有关部门及个人包括命题教师及印刷、保管等有关人员应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和交接工作,任何个人不得向学生或与学生有关人员透漏试题内容,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四、考试组织工作

1、期末考试期间医院接受校领导考试小组及医院领导对考场,监督、检查和指导考试的巡视工作。学期的结业考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

2、期末考试前,科教处要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向教师和学生宣讲有关考试的文件和规定,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3、考试期间科教处要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教研室监考人员不足时,应及时进行协调。要及时掌握本部门的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各门课程考试日期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安排,印表发至各教研室和学生班,对其安排不准擅自变动。必须改变时,需经学校同意,并由科教处通知有关部门。

5、各班考试前要认真搞好教室卫生,彻底清除一切有碍考试的物品。各考试用教室至少应在考试前半小时打开。监考人员至少要提前10-15分钟到场。

6、学生本课程缺课(包括实验缺课)1/3(包括1/3)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期末考试。

7、学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8、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人员守则”和“考试工作纪律”。

五、阅卷、总结

1、考试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2、阅卷要按考前拟定的标准评判,教师个人不得在评卷过程中随意改变标准,必须改变时,要经教研室主任同意。阅卷是要分题包干,流水作业,不打人情分,努力做到评分严格、准确、公平。

3、阅卷及成绩总评工作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对试题质量和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对考试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要认真填写“考试统计分析报告表”,务必于每学期放假前由科教处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存档。

4、对总评成绩不及格和缓考的学生,教研室应及时填写补考通知单,由学生所在医院通过学生班通知学生本人。科教处汇总需补考和缓考人数后,开学一周内报教务处。

5、学生如认为成绩出入较大,要求查分时,可向医院科教处提出申请,由科教处会同教研室核查。教研室不单独接待查分学生,修改成绩须由教研室主任批准。

6、凡上交学校的成绩,任何人不得更改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时,应有教研室提出书面报告,报学校更改,同时通知科教处。

六、补考、缓考

1、学生考试后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在下一学期前两周内完成,具体时间按学校制定的“补考表”进行。

2、补考试题及评分要求均不得降低标准。

3、补考学生应于开学后2天内持补考通知单到教务处指定部门办理补考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持考试证参加补考。外地实习学生可于补考当日至少提前2小时到教务处指定部门办理补考手续,并持证参加补考。

4、单科考试成绩不足35分者(含35分)不得参加补考,按一门课不及格算。

5、外语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不及格,但不符合留降级者,可跟班学习。其最终处置办法,可根据其它相应规定办理。

6、补考或缓考不及格,而不够留降级者,可跟班学习。至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6-18周内,个人书面申请,经科教处审核报学院教务处同意后,在第二学期安排最后一次补考。凡未提出申请者,按弃权论,最后一次补考不及格或弃权者,不再给补考机会,毕业时按结业处理。

7、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和其它有关请假证明,填写缓考申请单,经科教处主任批准,并报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缓考。凡不按上述程序办理者一律不予缓考。

8.擅自缺考(含补考、缓考)按旷考论,成绩以“0”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确有悔改表现者,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其办法同补考。

七、成绩核算

1、必修课均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各门课程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根据课程性质决定,一般占20%-40%。

3、选修课实行学分制。考核及格者可获得学分,未达到规定学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4、补考成绩超过60分者,只记60分,缓考成绩按实际得分记。

5、公共体育课不及格,不计入留降级课程门数,但未达《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者,不准毕业,作结业处理,发结业证书。


中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考核办法


毕业实习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前的准备阶段,其毕业实习质量直接影响学校为社会输送人才的质量。为加强对学生毕业实习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培养知识扎实、技术全面、品学兼优的全科医学人才,特制定河北医科大学中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考核办法。

一、毕业实习考核包括毕业考试(内、针灸)、技能考核两部分。

二、毕业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安排考场、组织判卷,在毕业实习结束前进行。

三、技能考核方法和内容包括电视录像、实际临床基本技能操作两部分。电视录像为判断技能操作正误,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按将以考试站形式进行,即把人体分为头颈、胸部、腹部、四肢四站,每一站设置若干操作项目,根据要求,学生抽签决定自己在每一站的操作项目。教务处组织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实习技能考核小组对每位学生综合评分。

四、学生毕业实习质量考核成绩作为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不合格者将依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研究生”的有关规定,yh1122银河校鼓励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为了使这一工作做得既符合上级要求,又能结合yh1122银河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录取报到时必须有学士学位证书的规定,故凡属下列情况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准报考:

①不符合yh1122银河校《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规定;

②只埋头复习功课、不认真进行毕业实习,服务态度恶劣或严重违反学校及实习医院有关规定者;

③凡被推荐保送硕士研究生者。

二、报考要求与方法

1、医院要加强领导,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实习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好报名工作;

2、应届毕业生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毕业实习,报考工作只能不影响毕业实习的前提下进行,只埋头准备考试,不参加或严重影响毕业实习的将不允许报考;

3、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向实习医院提出申请,由科教处签署意见转学院教务处,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报考;

4、为了照顾报考学生有适当的复习时间,根据医院及科室的具体情况,经科室领导批准,考前一个月可按半班对待,上午参加医疗工作,下午在没有危重病人的情况下可准备备考,考前一周及考试期间给予考试假10 天,所误实习内容不再加补。


考场规则


一、考试前二十分钟,监考人员开始清理考场,学生不得在桌面、抽屉内放任何书籍纸张,不得在桌面书写文字符号。

二、考生在考试前十分钟持“考试证”在监考老师的指导下就坐,并将“考试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检查,无“考试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带齐必要的文具,考试中不得相互借用,要自觉地将书籍、笔记、复习资料、纸张及文具盒、眼镜盒等物放在指定地点,以上物品不准放在课桌上和桌斗内。考生一律不准自带稿纸,需要草稿纸时由监考人员统一分发,如果在发卷后发现试卷下、课桌上、桌斗内有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笔记、复习资料等,一律按考试作弊论处。

四、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场参加考试,按旷考论处。确有正当理由者,可持证明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考试开始半小时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不准离开考场,考试中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须由监护人员陪同离开,否则不准离开考场。

五、考生接到试卷后,如果有字迹模糊或缺页,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或更换试卷,但是不得离开座位,不得询问其他考生,询问涉及试题内容者,监考人员不作回答。

六、考试完毕,将试卷背面向外折,放在课桌上,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话,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七、考试终止时间一到,不论是否答完,必须立即停止答卷,按要求将试卷放在课桌上,迅速按顺序离开考场,如继续答卷,按不及格论处。

八、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应独立完成答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时有交头接耳、自言自语、左顾右盼、偷看、用手势给他人暗示等行为者,监考人员可先给以一次警告,不听劝告者按作弊论处。

九、以各种方式携带(包括抄在肢体上、课桌上)、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抄袭和供他人抄袭,替考和被考者及其他监考教师认定为作弊行为者,按作弊论处。

十、作弊论处的学生,监考人员要令其停止考试退出考场,并做出记录,当事人应在作弊记录上签字。

十一、考生要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调动,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直到纪律处分。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认真做好清场工作,清场期间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前10分钟按考场规则有关规定引导学生按顺序进入考场。在发卷前向学生重申考场规则。

三、监考人员在发卷前要清点考生人数。考试结束后要检查试卷与考生人数是否一致,并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

四、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遇印刷不清或有错误时,可给以纠正。

五、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学生注意时间,终止时间一到,立即令学生停止答卷,按要求放好试卷顺序离开考场,待学生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再行收集试卷。

六、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谈笑、看书、看报,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七、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对考试作弊的学生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作弊现象应立即停止其考试,做好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八、对于不认真履行责任,玩忽职守或纵容包庇违纪、作弊学生的监考人员,要给予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临床课监考及阅卷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临床课整个教学过程的完成,各临床教研室要认真做好监考及阅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监考工作

1、临床教研室应派出主考及监教师,主、监考教师要遵守监考职责;主考教师要于考试前15分钟到教务管理部门领取试卷,启封后做好核对工作;考试中应做好考场巡视工作,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考试结束后将考卷收齐交教研室主任,由主任安排阅卷工作。

2、监考教师应按学院规定的监考教师职责认真执行。(详见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3、监考教师设置:一个自然班或50人以下考场设两名监考教师,两个自然班以上的考场设3名监考教师。

4、对于监考迟到或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影响的教师,予以批评或通报批评。

二、阅卷工作

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阅卷、评分及成绩登陆工作。应严格按学院有关要求规范化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教师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阅卷工作。成绩单由任课教师清楚准确填写,一式三份,交到科教处,加盖公章后,送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一份,科教处,教研室各保留一份。

2、阅卷工作完成后,教研室应认真做好考试总结,认真填写试卷分析报告(电子版),送科教处。试卷分析报告加盖科教处公章后与成绩单一同送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教研室也应存档。

3、使用红墨水笔或红芯圆珠笔阅卷,将每题所得分数记在试卷左侧空白处及卷标空格内。

4、记分要准确、工整,只记得分,不记扣分。不得随意更改分数。

5、评卷和核分教师均应认真阅卷,并在规定的空间内签字。对60分左右的试卷,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复查。

6、对有异常情况的试卷(如答案雷同,字迹前后不一致,考卷有可疑标记等)可先评分,并报请教研室主任和科教处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7、有条件的教研室应流水阅卷。

8、教研室主任抽查试卷评阅情况(可每班随机抽查3~5份),并记录在案。

9、试卷评阅按班级装订成册,由教研室保存,保存期五年,不得丢失。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的规定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抓考风促学风,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严肃考风考纪,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考试巡视组,对全校的各考场进行巡视,对考场管理、考场纪律进行抽查。

二、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生考试的管理工作,医院成立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织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检查本学院的期末考试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教研室监考人员不足时,应及时进行协调,要及时掌握本单位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医院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方面的宣传教育,使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作弊行为。

四、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监考工作,对考试作弊现象置之不管,放任自流的监考教师,应予以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加强考场管理,要保持考场的整洁和卫生,对于监考人员不到岗,监考人数不够等原因造成的考场管理混乱,违纪现象严重的要通报全校。

六、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考试证入场,未带证者,不准参加考试,待其取回考试证后方可入场。

七、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严格按照《学生违反考场纪律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监考老师发现学生作弊,必须当场核定,停止考试资格,没收试卷,责令其退场,并详细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考后立即送交教务处,不得拖延或自行处理。

八、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学生考场的管理与巡视。

九、凡本班学生举报的考试违纪问题,经查证落实并做认真处理的不影响本学年的班级评优资格,凡是其他老师或非该班学生举报的考试违纪问题,经查证落实后,取消该班本学年的评优资格。


学生违反考场纪律的处理规定


根据国家教委教学《关于严格高等学校考试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yh1122银河院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监考老师立即予以制止,没收试卷,并认真填写其违纪情况,经科教处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违纪学生该门课程成绩以不及格论处;若本人认识深刻,确有悔改表现, 经逐级审签意见同意后,可给予一次正常补考机会。

1、交头接耳、打手势、施暗号者;

2、互相顾盼、偷看他人试卷者;

3、询问考试答案内容者;

4、未按规定位置就座或在座位附近放有书籍纸张者;

5、其它未执行考场要求者。

二、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监考人员立即没收其试卷,做好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经科教处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该生此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并视认识给予警告以上。留校以下处分。如认识深刻,确有悔改变现者,经逐级审签同意,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1、携带书籍、笔记及有关考试内容纸张就座者;

2、在桌面、肢体或其它有关部位书写考试内容者;

3、顾盼、交头接耳已达目的者;

4、向老师询问考试内容,经教育不改者;

5、其他违纪已达目的者。

三、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监考人员应立即没收其试卷并如实做好作弊情况登记,当事学生及监考老师人员签字,经科教处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该生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直到开除学籍处分。若认识深刻,确有悔改表现,经逐级审签同意,可在毕业前给一次补考机会。

1、在卷下放有书籍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纸张者;

2、传递纸条者;

3、请人代考、替考、以对方姓名答卷者;

4、互换试卷者;

5、套题、偷题者;

6、其它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

四、考试作弊的学生取证核实,全校范围内点名通报。凡在学习期间违反考试纪律者,有舞弊行为者不授予学位。

五、学生在校期间有两次违反考场纪律,即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临床实习医师守则


一、实习医师的日常管理由医院科教处、实习科室教学负责人和学生实习组长共同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有学习及生活方面的问题时应逐级上报。

二、实习医师进入病房应衣帽整洁,自觉遵守医院及病房规定,不得在科室或病房内吸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病人,尊敬师长。

三、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及护士长的指导下,参加病房、门诊的临床医疗工作,掌握各种诊疗及基本护理技术,通过医疗实践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四、新病人入院后应及时询问病史,进行查体,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书写医嘱和进行必要的处理。首次病程记录和医嘱应在病员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普通病历要求第二天查房前完成,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对一般病员隔天记录病程,重病员做到每天记录,危重病员应随时记录,住院时间较长的病员每月一次病程小结。

五、上级医师查房时,实习医师负责报告病历、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提出对病人诊断和处理意见。查房后及时在病历上记载上级医师的意见。

六、每天早晨提前半小时到病房,检查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实习医师除随同上级医师查房外,要经常巡视病人,特别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观察并随时向上级医师报告病情变化。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不值班者,上午查房做完一般处理,交班后,方可离开医院。实习医师的法定假日,一般采取轮休方法进行,应服从实习科室主任的安排。值夜班者要在上午查完房、处理好自己管理的病人方可离开病房。

七、实习医师要认真写好各种记录,如病程记录、会诊记录、转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等,填写各种医疗申请单,登记各项检查结果,粘贴各种化验、特殊检查报告单,负责整理病人出院病历,并均需经上级医师复核、签字方有效。

八、实习医师无处方权。处方诊断证明书、各种医疗申请单等均要有上级医师签字。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须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对实习医院的科研成果及有关医 疗统计数字等属于保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向外泄露。

九、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进行各种诊疗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无菌技术,坚决杜绝各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要求掌握的基本技能、操作技术,毕业前要能独立地熟练完成操作。

十、积极参加医院、科内为实习医师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及要求实习医师参加的政治学习和其它各种活动。要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医院及科内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请假经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主管部门批准,时间不超过一周。超过一周者,上报学院教务处,如假期超过每科的1/3或每轮转的一半以上者,应补完该科实习内容方可毕业。

十一、学生在每科室实习结束时,应认真书写实习总结(内容包括:实习内容、所见病种以及实习收获),同时,需参加出科考核,不及格者不得毕业。

十二、实习医师在工作和学习中必须谦虚谨慎,刻苦踏实,养成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爱业精神,努力完成各科实习任务,把自己培养成知识全面、技术扎实、品学兼优的全科医学人才。


关于印发实习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医中院〔2013〕49号)

为了加强实习医生的管理,保证实习质量,特制定实习医师管理办法。

一、岗前培训制度

1、实习生到院后,由科教处组织进行3-5天的岗前培训教育。

2、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介绍医院概况,重点介绍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情况。

3、由科教处处长介绍本年度实习任务和计划。

4、由科教处处长做医疗质量要求及医疗安全警示教育。

5、认真学习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及实习医师各项管理制度。

6、进行中医病历书写及临床基本技能操作的培训。

7、举办院内感染及预防的相关知识讲座。

8、做好医德医风及综合素质教育,并对形象、仪表、服务态度提出相应要求。

9、实习生下科室前,由科教处组织召开实习科室主任、教学秘书会议,详细安排部署本年度实习教学任务。

二、临床实习医师管理制度

1、科教处负责全院实习医师的管理,实习医师进入科室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教育;科教处负责安排实习医师进入实习科室,科室及个人不得私自接收实习学生;各科室主任安排专人负责所在科室实习医师的日常管理和临床带教工作。科室要对实习医师进行入科教育,介绍科室基本情况及规章制度,让实习医师尽快熟悉实习环境。

2、实习医师要遵纪守法、遵守yh1122银河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医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实习计划进行科室轮转,不得自行调换科室。

3、实习医师应于每天早晨7:45分以前进入实习科室,对自己所管的病人进行巡视,并监测病人生命体征。

4、科教处、各科室及班主任要加强对考研实习医师的管理,确保实习任务完成。

5、实习医师由专人带教,实习结束时,科室应及时完成出科考试,试卷及成绩记入实习鉴定表并送科教处留档备查。

6、实习医师要按要求填写实习鉴定表,出科后一周内交带教老师、科主任共同作出评语并签字盖章,由实习科室交科教处审核同意盖章后方可有效。

7、对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不戴胸牌者,累计3次以上(含三次)者,退回学校,停止实习。

8、实习医师在实习期间一律不得外宿,不允许在外租房住宿,周末外出活动应在当晚9时前返回医院。家住本市的,除节假日外,不允许回家住宿。

9、实习医师要按学校统一时间集体返校,实习医生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规定的实习时间。

三、临床实习医师请假制度

1、实习医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实习,必须请假。未经批准脱岗,以旷实习论处。

2、实习医师因病不能正常实习,应有专科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附请假条到科教处请病假,准假后,方可休假。

3、实习医师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事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带教老师同意,科主任批准,由班主任报科教处备案;7天以内由科主任和科教处批准;7天以上报学院教务处审批。

4、实习医师生病、事假期满,应及时逐级进行销假,到科教处报到后方可回到实习岗位。

四、实习医师医德规范及实习行为要求

1、救死扶伤,尽职尽责。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时刻为病人着想,在工作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发现异常,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2、不论病人的地位高低,权力大小,面貌美丑,关系亲疏,经济状况好坏,都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训斥和嘲笑病人,不以自己的爱好、性格苛求病人,尊重和尽量满足病人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

3、举止端庄,言谈文明,态度和蔼,说话请字当头,对病人体贴入微,关怀备至。仪表整洁大方,不着奇装异服,不配戴任何首饰,沉着稳重,作风正派,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在工作岗位上不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吃东西、吸烟。不允许身穿工作服进入餐厅。

4、坚守岗位,主动做好诊室或病区的诊前准备工作。不得擅自离岗、串科、待客,不准在岗时说笑打逗或伏桌睡觉、打手机,不准看小说、消遣性杂志、报刊等。

5、在医疗过程中,针对病人的思想状况,耐心解答病人的疑问,及时解除病人的疑虑、焦虑情绪。实行保护性医疗,注意保守医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泄漏、传播病人的隐私,更不能耻笑病人的生理缺陷。

6、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取人所长,补己之短,正确处理医、护、患间的关系,主动协作,密切配合。不在病人面前评论其他医务人员,不在病人家属面前搬弄是非。

7、爱护医院的公共物品。

8、热爱医学专业,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培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的能力,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打下良好的基础。

9、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

五、实习医师临床实习要求

1、遵守《临床实习医师守则》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实习医师不得单独执业,没有处方权,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各种诊疗活动,不能单独行使处置治疗权利,不能单独从事门诊、急诊、会诊以及单独值班等工作,不能独立对外出具有关证明文书,不能单独向病人及家属交待病情。

3、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诊断等文字材料必须经上级指导老师审核签名后方可生效。

4、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病人关心体贴,认真负责,体格检查和诊疗操作动作要敏捷轻巧,以减少病人痛苦。

5、严格执行上级医师制定的检查、治疗方案,积极参与各项诊疗活动,提出有利于病人治疗的建议,但必须经上级医师同意才能执行。

6、每天早晨在上级医师查房前巡视病房,每天下班前再巡视病房,对危重病人随时观察守护。

7、明确值班制度,协同值班医生救治危重病人。值夜班实习医师第二天早晨负责与值班护理老师一同完成各项晨间操作。

8、在病人诊疗过程中,特别是围手术期和重症病人,应严密观察,做好各种检查记录,及时向上级医师反映病情变化,以利于及时处理。

9、教学查房前,应提前做好准备,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地汇报病历并提出初步诊疗意见。

10、认真书写住院病历,力求书写规整、整洁、内容详细、重要的阳性体征不遗漏,提出初步诊断及诊断依据。

11、理论联系实际,熟悉各科常见病的诊疗原则,努力学习并掌握各项临床操作技能,如胸穿、腹穿、骨穿、测量静脉压等。

12、认真填写病历首页、病程日志及各种申请单、化验单,并由上级医生核准签字。不准模仿带教老师签字或私盖老师手戳。

13、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积极介绍疾病防治、康复和自yh1122银河保健知识,促进病人恢复身心健康。

14、出科前一周,实习医师由所在科室进行实践能力考核。

六、奖惩办法

1、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受到带教老师和患者好评的,要通报学校给予表扬。违纪者要给予批评教育,并参照考评办法评议鉴定,批评教育无效或不服从教育、态度恶劣的立即停止实习,送回学校,不予进行实习鉴定。

2、实习结束后,实习医生应按照医院规定清理移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3、对临床带教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科室及个人医院将通报表扬;对带教不认真负责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通报批评。对于私自接收实习医生出现医疗教学事故或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等问题者,责任由科室和个人负责。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规范研究生临床执业行为的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读研究生在临床实践教学活动中,必须在指导老师的监督、指导下开展临床工作,不得独立执业。本院职工在职学习期间,延续原注册手续。

二、研究生在读期间或入学前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研究生在临床学习期间,不得独立执业,没有独立处方权,必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各种诊疗活动,不能单独上门诊和单独值班等。

如有工作需要,学习已达1年以上,经指导老师和所在科室申请,上报医务处,经医院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临时注册手续,授予处方权。

三、研究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

四、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名后方可作为正式医疗文件。

五、在研究生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研究生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鉴定,确因临床指导老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临床指导老师承担相应责任。

七、研究生在临床指导老师指导下参与临床实践活动,不承担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责任;研究生未经临床带教老师或指导医师同意而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处分条例(试行)


第一条  本条例依据yh1122银河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制定。其任务是对学生中的违纪行为进行纠正;教育全体学生,严肃学校纪律,净化学校风气,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第二条  凡具有河北中医学院学籍的各个层次,各个类别的学生,在任何地方发生违纪行为,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违纪是指违反学校的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违纪的主要行为没有发生,但是有准备过程;在违纪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未能进行或中止的,也是违纪,但可以从轻或免除处分。如果和违纪事实相同,但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而发生,不是违纪。

第四条   对违纪的学生,情节比较重的,除批评教育外,依据本条例给予行政处分。处分分为6种;1. 警告; 2. 严重警告;3. 记过; 4. 留校察看; 5. 勒令退学; 6. 开除学籍。

第五条   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治安处罚的,根据违法的性质,程度和所受的程度给予处分。

1、被处以治安拘留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处分。性质和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处分。

2、被处以管制拘役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造成轻度不良后果,或认识态度不好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接受,传播,复制反动淫秽的文字,图片,音像制品,计算机磁盘等资料,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七条   组织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着,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造谣,传谣;煽动他人闹事,阻挠国家和学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做伪证;用各种方式侮辱,诽谤他人。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或认识态度不好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收写,张贴大字报,小字报;未经批准集会,游行,结社,经劝阻中止,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虽经劝阻中止,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经劝阻不听,或造成不良后果特别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或危害安全者,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私拉电线,电源,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等不准使用的电器,在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燃油具。经劝说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生命,财产损坏,按第五条处理。

2、挪用通讯,防火,防汛,治安,教学等器材,在禁烟火的地点吸烟点火,乱烧垃圾,不听劝阻,但未造成损害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造成损害的,按第五条处理。

3、涂改,伪造,借出,借入学生证,火车票减价优待证,身份证等证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已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4、私自从事经商活动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第九条  生活作风,道德品质恶劣,影响学校秩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经常酗酒,经劝说不听的,给予记过处分,因酗酒而肇事的,按所犯事实处理。

2、赌博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为赌博提供工具、场所的给予记过处分。

3、性骚扰,经劝说,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私自结婚、非法怀孕的,与非配偶异性同住一间学生宿舍的,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  故意破坏、偷窃、贪污国家、集体、个人财务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犯有本条违纪行为,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在99元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在100元以上,199元以下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在200元以上的,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因犯本条违纪行为而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害的,按第五条处理。

第十一条  打架斗殴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挑起事端、策划打架,但没有直接参与的,给予记过处分;动手打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他人伤害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致他人轻伤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致他人重伤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2、持刀、剪、斧等凶器打架,未造成他人伤害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他人伤害的,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3、纠集群伙打架,勾结校外人员肇事,没有造成他人伤害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他人伤害的,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  打架中,不论是何种原因参与,凡有不正当的或使事态恶化的,按第十一条处理。打架中,不属于挑起事端的,有正当防卫的行为,不是违纪,如果属于防卫不当,但未触犯刑法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第十三条  旷课较多者,根据一学期中旷课学时给予处分:8~16学时,给予警告处分;17~24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5~36学时给予记过处分;37~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0学时以上,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   违反考试纪律,以任何形式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着,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有作弊的动机与行为,但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

2、作弊虽未造成后果但影响了考试秩序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 作弊已造成后果,或影响考场秩序并且劝阻不听的,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五条   二人以上共同违纪,所犯同一事件错误时,分别给予处分。如果其中有策划者、组织领导者、教唆者、起主要作用者,对这些人员从重处分:如果其中有被胁迫而违纪者,起次要作用者,对这些人员可以从轻或免除处分。

第十六条   对同时有2种以上违纪行为而处分者,按所犯不同错误分别作出处分。以其中较重的一级处分的高一级出发为合并执行的处分。开除学籍处分不再加重。

受处分者,在2年之内又犯本条例规定的处分的错误,或违纪后认识态度不好的,从重处分,违纪后主动交待,认识态度好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十七条   有关处分时间的问题。

1、按本条例应受记过以上处分的,超过一年不再处分。

2、留校察看处分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的,可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3、留校察看处分,应在毕业前一年之前给予,距毕业时间不足一年而有违纪应受留校察看处分时,减为记过处分。

第十八条  对违纪的学生要热情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依照本条例,给予适当处分。

对学生的处分,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应负责地进行复查。

第十九条  对违纪学生作出处分,均应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提出意见,院研究核实,报学生处,由学校审批、发布,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要报省教育委员会备案。因政治问题而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报请省委高校工委同意和省教育委员会审批。

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的善后问题,按退学学生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对学生的处分。  填写“学生处分登记表”,连同调查材料、处理经过一同收入本人档案。除发现错误,处分不得撤销或更改,如发现处分有错误,经调查核实后,由批准发布的机关予以更正,并将更正的材料和原处分材料一同收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没有明文规定的违纪行为,认为需处分的,参照本条例最相类的条文处理。学生在见习、实习期间犯有和正式职员相同的错误应受到处分时可依据本条例并参照对正式职员的有关规定处理。校、院的其他管理规定中可以有与本条例一致的有关违纪学生的具体内容及相适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说的以上、以下都连本数在内,所说的轻伤,重伤是指法律有规定的。


实习医生出科考核实施细则


出科考核是指实习医生在完成临床实习任务后,为了检验学生的临床实习效果而进行的考核。为了规范出科考核,保证临床实习质量,特制定《实习医生出科考核实施细则》:

一、出科考核由接收实习生工作的相关科室组织实施,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有教学秘书组织实施,在实习医生出科前一周完成。

二、出科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组织纪律(20分),病例书写(20分),临床技能操作(30分),理论知识与临床能力(30分)四个方面,以各科《实习大纲》为依据,参照《临床实习考核标准》。

三、考核的形式以针对实际病人进行诊治、书写病历及理论试卷为主,结合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及思想品德情况进行评分,考核结果记录在《毕业实习考核手册》上。

四、具体评分标准:

1、思想品德、组织纪律:根据学生平时的政治思想品质、品德行为、医德医风、学习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考勤情况等。

2、病历书写:针对实际病人进行诊治并书写病历,评分标准参照《临床实习考核标准》。

3、临床技能操作:根据该生针对病人进行中医四诊,西医查体及实际操作技术情况进行评分。

4、理论知识与临床能力:以书面考核为主,并以本科常见疾病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五、临床教研室将实习医生各科室考核的平均成绩作为实习考核总成绩,毕业实习考核成绩分为优(85分以上)、良(70—85)、合格(60—70)、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实习医生出科考核医德医风评分标准


一、响应实习医院党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政治活动。10分

二、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10分

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服务态度和蔼、热情、周到、有礼貌。10分

四、严格遵守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乱开人情诊断书,不搭车开药。10分

五、衣帽整洁、朴素。10分

六、行为稳重大方,语言美。10分

七、尊敬老师,有礼貌。10分

八、服从实习医院的领导,听从指挥,不乱串科室,按规定时间转科。10分

九、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10分

十、学习态度认真、严谨。10分

注:此标准可折合20%填入《河北医科大学毕业实习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记录表》及《实习生考核手册》。可见该记录表。

毕业临床技能考核的规定


为了提高中医药院校实习医生临床技能的水平,对实习医生进行临床技能考试十分必要,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试时间: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每16周实习轮换之前1周)。

二、考试科目:中医专业考核内科病人1例;针灸专业考核针灸病人1例。

三、考核内容

1、独立接诊病人的能力(采集病历、四诊知识及系统查体);

2、病历书写能力;

3、理化检查(心电图、化验常规检查等) 的结果分析;

4、中医专业及针灸专业相关临床知识提问;

5、无菌操作及换药;

6、针刺手法及十四经腧穴定位、拔罐、推拿等。

四、考试安排

1、考场安排:由内科和针灸科提前选择病区作考场。

2、病例选择:由内科和针灸提前选择好较典型病历若干名。并采取抽签方式选择病人。

3、监考老师:由三人组成:a  主考人员: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b  副主考人员:主任以上职称教师;c  记录人员

4、回答问题方法:查体及书写病历结束后回答教师出的问题,采取抽签式提问法。

5、时间:每人不得超过60分钟(病史采集20分钟,病历书写30分钟,回答提问10分钟。)

五、成绩:按规定的核分比例,由主、监考教师统一评定后在规定表格内进行填写,填好后由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科教处存档)。

六、总结:每期临床技能考核结束后,由教研室写出考试总结后与成绩单一起上交科教处,由科教处统一上报学院教务处。


毕业临床技能考核补考的规定

为了提高实习医生临床技能水平,严格考核制度,做好考教分离,现对技能考试中不合格者的补考做出如下规定:

在临床技能考试中,凡未能达到60分的同学,进行补考。补考方法为:

1、交纳50元补考费用。

2、派教师进行辅导讲座一次。

3、在首次考试后的第二周进行补考,补考试题的难易程度不得低于正常考试的水平。

4、考试成绩按补考后的成绩核算。

5、凡因病假未能参加考试者,必须持二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急诊),经科教处负责人同意后,与补考考生同期补考,不交补考费。

因其他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须事先持有相关证明和本人申请书请假,经学院教务处同意后告知院科教处,经主任批准后与补考生同期补考,并交纳补考费50元。如错过此补考时间,另设考场的,交纳补考费100元。


文明教室实施细则(试行)


为保证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校环境,特定本细则,评定内容由四方面组成:(1)教室卫生;(2)课堂纪律;(3)、爱好公物;(4)尊重老师。每月总分为25分,每学期按四个月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教室卫生(10分)

地面、课桌、门窗、讲台、灯具经常保持干净(5分)。

桌椅、课桌下面的学习用品和打扫卫生的用具摆放整齐(5分)。

二、课堂纪律(5分)

上课时能保持肃静,认真听讲,无迟到现象自习室不大声喧哗,不乱串教室,下课能关好电灯及门窗。

三、爱护公物(5分)

固定好的桌椅不随便摆放,不在课桌上乱涂乱画,玻璃门窗损坏后能主动找有关部门维修。

四、尊重教师(5分)

上课能主动协助教师准备挂图、模型等用品,对教师有礼貌,课间主动擦黑板,教师提问题时,学生应起立回答,学生有问题时应先举手,待教师允许后方可提问。

以上细则由科教处组织有关人员具体实施。


学生宿舍、教室管理规定


为了让同学们有一个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请同学们认真遵守执行。

1、学生不得随意更换宿舍,私自留住外人,无正当理由和特殊情况不允许夜不归宿。

2、男女同学不得互相串宿舍,宿舍内严禁吸烟,饮酒,打架斗殴,赌博,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中午不准搞任何体育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3、爱护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拆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纪律处分。损坏,丢失物品要照价赔偿。

4、保证安全,室内不准乱拉电线,乱安插座,严禁使用各种燃气具。

5、保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水房,厕所,教室)要成立值日小组,定期清理环境卫生。

6、保证门窗洁净,床铺,被褥放整齐,干净。

7、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随手关好水龙头。

8、桌面不杂乱,不随地吐痰,不在墙上乱贴乱画。

9、地面无纸屑,拖鞋摆放整齐。

10、门前,窗外不能乱扔杂物,剩菜剩饭,垃圾装袋放入桶内。

11、楼内不准乱放自行车。

12、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在外租房,如私自租房出现问题由自己负责。

二.检查

1、每两周各宿舍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男女宿舍评出好中差三档次,好的进行表扬奖励,差的进行处罚。

2、毕业生的班级宿舍,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发现丢失损坏者,一律照价赔偿。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为搞好学生公寓管理,建立正常的学习、休息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公寓宿管员职责

1、宿管员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理念,担负着学生公寓门卫值班、安全管理、文明创建、水电报修等工作。

2、宿管员上班时要衣冠整洁、面带微笑、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协助解决。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严格来访接待制度,对来访人员要办理登记押证手续,异性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宿舍,确因工作需要,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4、严格值班巡逻制度,坚持不间断对公寓楼公物财产、水电设施、消防器材等公共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公共财务的完整。发现人为损坏应及时追查行为人,同时落实赔偿和报修工作。

5、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和掌握学生住宿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信息,遇突发事件,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6、按照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的住宿登记工作,及时反馈动态信息,负责办理退学学生退房手续。

7、严格执行宿舍作息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开关大门,对晚归学生严格查证登记。锁门之后,必须对楼内进行安全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住宿安排

1、学生按学校规定安排,与医院科教处交接好后,即可办理住宿手续,领取钥匙入住。

2、学生房间、床位一经排定,不得任意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

3、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早晨6:30起床,晚上23:00熄灯就寝。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4、宿舍内不得留宿亲友或其他院外人员。

5、学生毕业、转学须经科教处签字盖章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

三、卫生管理

1、公寓中心以寝室为单位按期发放卫生工具。各寝室要妥善保管使用。损坏或丢失由寝室自行解决。

2、寝室内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整理内务打扫卫生。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洗后的衣被等物要晾晒在规定位置。

3、住公寓的所有同学,应保持室内陈设整齐、干净卫生、舒适整洁。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塑料袋、瓜皮果壳,不乱倒饭菜、茶水,不在室内、楼道停放单车和其他杂物,不损坏公共卫生设施。违者,经指出要立即改正。否则,除批评教育外,还要视其情节,责令赔偿,甚至给予处分。

四、安全防范

1、宿管值班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有住宿学生都应服从管理,积极配合管理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票、卡、证及贵重物品。离开寝室要关门落锁。

2、宿舍统一安装了电源插头。学生不得擅自改装或乱接电源线。统一熄灯就寝后,学生不得点明火灯具如蜡烛、煤油灯、酒精灯,平时亦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器灶、电炉等,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如一旦发现火灾,管理人员和学生应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向保卫处、科教处报告。

4、凡不听教育,违反学校规定而造成损失者,除赔偿损失,承担伤病人员的医药费、营养费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水电管理

1、学生必须爱护统一安装的电器设备、给水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或移装;更不准损坏。如故意损坏,视其情节,赔偿损失,甚至给予处分。

2、已装有电表的宿舍实行定量管理,每人每月免费免费供电30度(6月份到9月份60度电,假期不供电)。超出者自行购买。

3、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休息,每天早晨6:00开始供电,晚上23:00熄灯。夏季为方便同学们消暑,6月1日-9月30日实行24小时供电。但必须遵守按时就寝熄灯制度。

4、树立节约水电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做到人离灯熄,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和长流水现象。发现水笼头等设施有损坏时,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5、宿舍的电源插座,仅限于录音机,充电器、计算机等学习工具之间。学生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一经发现,没收电器具。同学们要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六、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所有设施已统一配备,凡编有号码的设施一律与床位号对号使用,没有编号的也按人数配备,每人一套,所有物品不得私自调换和搬出室外。

2、学生毕业、转学或其它原因退学离校,须请管理员清点寝室内的用具与设施。如果完好,管理员在财产验收单上签字,如有损坏由管理员在清点验收单上注明损坏数量、程度并签名,学生凭清点单到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3、学生在布置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宣传颜料、双面胶、浆糊等有损门窗、家具、墙壁整洁的材料,违者责令恢复原貌,并视情节赔偿损失。故意损坏公共财产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七、私用电脑管理

1、学生如需自行配置电脑在宿舍中使用,首先必须取得全寝室成员的同意,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到科教处、班主任和管理员处签字,总务处根据电路负荷能力等情况审查批准,发放《电脑使用证》。使用者将该证贴在电脑主机上以备检查。未领取《电脑使用证》者,不得在宿舍使用电脑。

2、宿舍电脑必须合理放置,不得占用他人桌椅,不得影响同学的正常学习和休息。注意安全用电和及时购买用电卡。

3、电脑应主要用于网上授课、查找学习资料。不准附带音响设备,严禁安装、传播、观看内容低级淫秽、反动的东西;不准玩电游及其它与学习无关的内容。如有违反者,发现3次则没收电脑。

4、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程序或进行其他破坏性行为。有上述行为造成严重恶果的,医院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5、电脑是贵重物品,学生必须自行妥善保管,注意防尘、防潮、防盗及电压变化,保证使用安全。

八、公寓的日常维修

1、医院总务处负责学生宿舍用水、电、家具等日常维修。如发现屋顶渗漏、门窗破损、水笼头损坏、路灯报废、电路故障等,宿舍管理员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维修事宜。

2、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单后,24小时内到现场察看,如是自然损坏,立即维修;如是人为因素,应查明情况,责成当事人赔偿。维修完工后,维修人员在报修单存根上注明所用材料、完工时间,管理员亦应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

3、如报修后没有在规定时间给予维修。经查实,除立即维修外,还要扣付一定金额的维修费。

九、寒暑假管理

1、学校放假,学生离校时,管理人员对所的用具进行清点,打扫卫生,关好门窗、水笼头,切断电源,然后实行封门封楼。

2、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因特殊原因(如补考、重修重考、“专升本”补课等)确实需要住宿者,经学校批准后,由科教处集中安排住宿。学生按规定办理手续,领取钥匙和《宿舍出入证》。住宿期满,要办理结账、退还钥匙、《出入证》等手续。

3、学生住宿期间,仍应遵守用水用电、清洁卫生、不使用明火、不留宿外人、按时作息等规章制度。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4、公寓管理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日常管理、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入馆须知

1、本院图书馆面向医院师生员工开放,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使用,图书只能代还,不能代借。

2、遵守秩序,出入不拥挤,不霸位。

3、仪容端庄,举止文明,不得穿拖鞋、背心或赤膊入馆。

4、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进入书库、阅览室自觉将手机改为振动提示。

5、注重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在馆内用餐。

6、爱护书刊、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不得损坏。

7、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和使用各种充电设备。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8、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图书流通(外借、续借)规则

(一)外借制度:各借阅室实行藏、检、管、阅合一,全开架阅览模式。读者可自由选择自己需要的图书。书刊出馆,须到工作人员处办理外借手续。

文献借阅权限一览表


(二)图书续借规定

1、图书过期不能续借。

2、续借是自图书应还时间当日计算续借时间,请读者在所借图书即将到期前办理续借。

(三)所有借书、续借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三、图书馆馆藏书刊逾期处理办法

(一)读者所借书刊应按时归还,逾期未还者,暂停其外借资格直至归还并办理交纳逾期使用费手续止。每册图书每超期一天交纳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

(二)逾期天数的计算

1、还书日期在学期内的,一律从应还日期的第二天计算;

2、书刊遗失,从应还日期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时间;

3、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或生病,未能按时归还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口头说明无效,且必须在返校一周内办理还书。

4、读者外出进行短期进修,需要用本馆图书,需要在外出前到图书馆办理长期借用手续,必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持书外出。

四、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培养读者爱护图书馆文献资料的美德,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限制少数读者随意丢失或损坏书刊,特制定本规定。

(一)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1、赔书

(1)图书丢失,可买同一版本或经同意后以新版图书赔偿,同时交纳2元/册的图书加工费或5元/册的期刊合订本装订费。

(2)所赔图书不得为盗版图书,不得出版损毁、污染等状况。

2、赔款

图书丢失且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则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赔款:



说明:

(1)书刊赔偿的具体倍数依馆藏复本多少计算;

(2)遗失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按全套全年总价值计算后依照上表所规定栏目倍数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合订本另收装订费5元;

(3)凡赠送或交换等未标价的书刊资料,先由采访部门进行估价,再按上表所规定栏目倍数赔偿。

(二)损坏书刊的处理办法

损坏书刊指在图书资料上批字、改字、圈点、划线、污渍等。

损坏书刊经修复可继续使用的,由损坏者负责修理费2-10元;

损坏书刊无法修复(含窃换内容)的,由最后一位借阅者负责,按遗失书刊处理办法赔偿;

1、污损的书刊,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按1元/页处罚;

2、污损的书刊,无法继续流通使用者,按遗失书刊处理;

3、丢失或损坏书刊条形码,须支付1元/条加工费;

4、本馆有权责令损坏书刊者作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科室作进一步处理。

(三)遗失、损坏光盘的处理办法

1、若丢失或损坏光盘,读者应赔偿光盘工本及刻录费10元。

2、若不能刻录和复制的则加倍赔偿。

(四)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凡未办手续擅自拿书刊、资料离开规定的借阅室、阅览室和库室等区域,或撕剪书刊资料部分内容等,以偷窃书刊论处。偷窃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资料外,再按原价15-20倍,甚至20倍以上罚款。必要时公之于众。情节严重者还报保卫处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人员,以罚金的一半予以奖励,并为之保密。

五、图书借阅室、书刊阅览室阅览规定

1、读者凭借书证入室,并领取代书牌。

2、请使用代书牌选书,书刊阅后归回原位,保持图书排列有序。

3、图书须经办妥外借手续方可带出图书馆,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书刊阅览室的图书、工具书、报纸合订本概不外借。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5、严禁违规占位,占位者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6、离室无代书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图书借出时,读者应当面查看图书,如有无损、撕割、缺页等情况,立即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由工作人员加以标明,以明责任。否则还书时,如发现以上情况者,按yh1122银河馆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8、职工调离医院,应将所借图书归还,方能离院。学生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归还方能离院。

六、现刊阅览室阅览规定

1、现刊阅览室对全院师生开放,读者可凭借书证(借书阅览共用)入室阅览。

2、现刊阅览室只供读者入室阅览杂志和报纸,不能携带书包和课本等入室学习。现刊阅览室报刊不外借,如需复印,应对值班工作人员说明,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持报刊离馆复印。严禁撕页,一经发现,处于报刊原价20倍罚款,并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处分。

3、读者入室时先将借书证交工作人员,并领取一块阅览牌。请自觉正确使用阅览牌,每次只能从架上取期刊一本,看完后须将其放回原位。离开时将阅览牌交回工作人员取回借书证。

4、爱护报刊,不得在报刊上写画、作记号等,未经许可,不得拆开报夹阅览报纸。严禁携带本室报刊出室,一经发现作窃书处理。

5、严禁撕毁、撕剪报刊报刊,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要保持室内的安静和卫生,严禁吸烟、吃喝东西、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喧哗。

7、禁止在室内打电话,手机请调至振动。请爱护室内设备,勿随意搬动室内桌椅等设施。

8、禁止携带书包入室阅览,按规定放置在指定地方。请勿放置贵重物品。

9、衣着整洁,禁穿背心、拖鞋等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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