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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6-09    作者:河北省中医院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各处(科)室:

      2017年度职称评审(高级、中级)工作现在开始,职称申报材料请于6月12日当天送至人事处。

特别注意:

1、职称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冀中医院〔2015〕27号《河北省中医院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2、职称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下载。

3、科研奖励按《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认定。

4、申报人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填写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谎报业绩、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无效。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准申报。


附件1:送审材料要求

附件2:冀中医院【2015】27号

附件3:关于【2015】27号文的补充规定

附件4:19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

附件5:2014年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附件6:职称材料装订要求和相关表格(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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