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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院增值税发票报销新规定

日期:2017-07-13    作者:河北省中医院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yh1122银河院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财务报销合法合规性,现将开具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2017年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1、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3、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4、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

5、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6、7月1日起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再接受系统外开具的清单。


单位名称:河北省中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121300004017040175

地址、电话: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   69095021

开户行:交行体北支行   131080110012212621193

行号:30112100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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