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通知公告

中华中医药学会河北省中医院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17年秋季招生简章

日期:2017-08-2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一、医院和科室介绍

河北省中医院创建于上世纪70年代,是一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设临床医技科室52个,设置病区34个,编制床位1200张,拥有脾胃病科、肾病科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脾胃病科、肾病科等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现有国医大师1名,全国名中医1名。20145月,yh1122银河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药学部秉承yh1122银河院特色,中西药并重,是集管理、业务、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技科室。药学部除保障临床所需药品的采购、质量管理、调剂等工作外,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包括合理用药咨询、处方点评、药学查房、不良反应监测、药学信息服务等多项工作,另外还开展用药宣教、定期出版《临床药讯》,努力为临床提供多元化的药学技术服务。药学部下设门诊西药房、住院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临床药学室等,现有在职职工83人,其中高级职称13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5人。20178月获批为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二、招生专业、学制和名额

1.招收专科中药临床药师,包括肾病和脾胃病两个专业,学制一年。

2.招生名额:每个专业招收1-2名学员。

3.报名学员经基地评价和考核后择优录取。学员培训专业由基地报名情况并结合个人意愿确定(不接受调整的请在资料中特别注明),录取后电话及邮件通知。

三、考核与结业

学员按要求完成临床理论、实践课程,修满课时,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结业,结业颁发《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合格证书》。

四、学员报名条件

1.学员应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中药学、药学、临床等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中药学专业需在药学部门从事中药工作(包含调剂、中药制剂和中药物流管理等)满2年和专职从事中药临床药学工作1年以上;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学员,从事中药工作(包括专职中药临床药师工作)2年以上。

3.临床中药学硕士学位以上学历的,应在药学部门从事中药相关工作1年以上。

4.其他专业(如临床专业或药学专业)需具备高等医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在药学部门从事中药相关工作2年以上。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中药临床药学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临床实践工作。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2017年9月15日。

六、报名方式

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和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23240022@qq.com 。录取后,现场报名时携带原件。

七、收费标准

6500元/年·人(不含住宿费、餐费和交通费等)。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河北省中医院药学部(邮编 050011)

联系人:程杰(13633315223)

报名咨询电话:0311-69095316

邮箱:323240022@qq.com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

 

河北省中医院

2017年8月29日

上一篇: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河北省中医院教学查房竞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