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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说明书

日期:2017-09-2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鉴定说明书(试行)

(面向项目负责人)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请按如下步骤进行鉴定:

第一步  填报有关材料

需填写相关材料请从yh1122银河院网站下载。

1、“鉴定申请方式”一栏填写 “函审鉴定”

2、联系人电话务必填写可联系上项目负责人的手机,避免沟通不畅,耽误审核。

3、鉴定委员会专家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不能有课题组人员所在单位的专家。每个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且研究方向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4、鉴定函审表需打印5份,其余材料打印2份。

除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任务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应用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查新报告。

论文和专利必须是在任务合同书起始时间之后获得,请勿提交录用证明。论文的通讯作者(无通讯作者的默认第一作者是通讯作者)必须是项目组成员,原则上须标注受资助项目的类别和项目编号。论文需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和正文,论文题目要在目录中标注。

材料准备好,到yh1122银河院科研处审核盖章后,上交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鉴定程序。


第二步 鉴定

第二步,鉴定专家函审。将鉴定材料复印5套(需向专家提供的鉴定文件和材料包括鉴定函审表、任务合同书、鉴定大纲、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和查新报告。),分别寄送给五个专家进行函审,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除完成自己的函审意见外,还应综合其他各位专家的意见,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填写在鉴定证书上。注意需在函审表专家个人信息表中“单位名称”和函审意见落款专家签字处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鉴定意见必须包含的内容如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担单位、鉴定主持单位、提供的鉴定资料是否齐全、考核指标(以任务合同书为准)完成情况、鉴定结论,其中在鉴定结论中必须对成果水平进行评价,水平包括“国内先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国际领先”,以及意见和建议。

鉴定结束,专家给出鉴定意见后,即进入报送纸件环节。

 


第三步 报送纸件

   (一)材料装订要求

鉴定材料简装。装订顺序如下(自上而下):

1.成果档案卷内目录

2.鉴定证书(每份证书均需附组长签字的鉴定意见,会议鉴定每份证书需附专家签到表。鉴定意见和专家签到表可复印,“鉴定意见”和“组织和主持单位盖章页”需要正反面打印)

3.鉴定大纲

4.工作总结

5.技术报告

6.查新报告

7.应用证明

8.鉴定申请表

9.鉴定函审表(会议鉴定不需要)

10.论文、论著、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应用报告等。

11.任务合同书(原件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鉴定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将鉴定材料装订三套,鉴定证书单行本装订6份以上。

(二)盖章及上报

  鉴定材料装订完毕后,须在鉴定证书封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处加盖医院公章。送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并盖章。


第四步 进行成果登记

到yh1122银河院科研处索取“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的账户密码,登陆网址:http://cgdj.tech110.cn,填写成果登记并提交,通知yh1122银河院科研处审核,并经中医学院审核通过。

中医学院审核通过后,到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516房间)提交一套线装材料备案,领取成果证书。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每月25日之前办理成果登记,请务必安排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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