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青联,各直属单位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核心的“五四”精神,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广大青年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为大力推进双创双服,加快yh1122银河市4+4产业发展,助力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共青团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十八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和第四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1.“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选树范围:年龄在18周岁(2000年5月4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8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在石家庄市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国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2周岁。
2.“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选树范围: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建立时间三年以上(即2015年5月4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团组织不参与此活动。
二、选树条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在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中成绩突出。
(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
(四)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和奖励。
已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河北青年五四奖章”、“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和“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河北十大杰出青年”、“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此次选树。县处级干部不参加选树。原则上团的现任专职干部不参加选树。
三、选树原则
1、各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要坚持基层优先、优中选优的原则,要突出广泛性、先进性、代表性,力争在yh1122银河市青年比较集中的各主要行业系统有优秀青年参评;
2、要突出在yh1122银河市推进双创双服,加快4+4产业发展,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进程中做出贡献,特别是在创新驱动、深化改革、精准脱贫等重点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青年(集体)典型;
3、要突出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对当代青年成长成才具有较强示范导向作用的青年(集体)典型;
4、兼顾地区、系统和行业分布基本平衡的原则。要注重探索拓展社会化、多样化的推荐渠道,积极扩大各领域团员青年的参与范围,组织青年群众推荐身边的优秀典型,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典型。
四、选树程序
1、推荐:各县(市、区)团委根据选树条件及青年的工作实绩,经同级党委严格把关和主管纪检部门、计生部门同意后推报候选集体和个人;各直属单位团委可推报本单位、本系统的候选集体和个人;无主管企事业单位或私营企业经营者可以自荐,社会各界优秀青年可以自荐。所有候选人材料全部上报团市委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树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
2、审核:第十八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树条件对候选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对候选集体和个人的成果、事迹进行鉴定和整理,确定推荐候选集体和个人。
3、初选:召开选树工作会议,组织选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新闻媒体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代表等对候选个人和集体进行选树,确定初步入选对象,并在石家庄青少年网站等媒体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4、考察:选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初步入选集体和个人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查看档案和各类证书原件;企业人员要征求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考察期间由本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终选:在公示、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素质展示和测评,报经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产生第十八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第四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及提名奖获得者。
五、选树机构
为搞好此次活动,团市委、市青联组成第十八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和第四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选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树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团的建设、树立团的形象、培养和发掘优秀青年人才、带动团员队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形依托,作为新形势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效载体,积极举荐,认真落实。
2、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认真核实,填写《“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附件1),整理出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附件2),200—300字的事迹简介(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和第十八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汇总表(附件3),7寸不同背景彩色工作和生活照不少于3张(只报电子版,以姓名命名)。
3、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认真核实,填写《第四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4),整理出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200—300字的事迹简介(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并填写《第四届“石家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电子邮件发送到stwzzb@163.com)。
联系地址: 石家庄市青园街25号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员会
邮政编码: 050011
联 系 人: 郭志敏
联系电话: 86032377
附件:请点击下载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
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