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中医院《伦理审查经费管理办法》(冀中医院[2023]39号),伦理审查经费的收支统一纳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用于开展相关伦理工作,研究者/申办方需在资料受理后尽快完成审相关查费用的支付。
支付信息如下:
开户名:河北省中医院
账号:131080110012212621193
开户行:交通银行体育北大街支行
银行行号:301121000286
涉及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临床试验项目,以及外单位牵头的横向课题,采取会议审查方式,每个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费用为5000元人民币(包括初始审查、复审、跟踪审查等);若临床试验项目方案已经获得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且采取快速审查方式,伦理审查费用收取3000元人民币(包括初始审查、复审、跟踪审查等)。
项目的申办者/组织者需在形式审查通过后向医院财务处一次性全额支付伦理审查费用,申办者/组织者不能直接向研究人员和医学伦理委员会支付伦理审查费。
院内各类科研项目及研究生课题不收伦理审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