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9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按照申报须知和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yh1122银河院重点申报“重点研发计划”下“民生科技专项”中的“1.5 常见病临床诊治技术研究(指南代码:3008150)(指南第67页)”。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为5~1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遴选后择优进行推荐。该项目需提交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鼓励35周岁以下(原则上在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积极申报。其他专项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含)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3.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5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项目组成员、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无在研项目的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项目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4.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不纳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
5.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6.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人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8.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要落实《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9〕1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登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在线办理”。
项目申请人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没有账号的请申请人本人到yh1122银河院科研处开通),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于4月30日前提交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左侧装订),报yh1122银河院科研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