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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业务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

日期:2007-10-12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一、业务查房制度
   1.科室每月组织一次护理业务查房。
   2.专人负责,积极准备资料,有记录。
   3.全院护理业务查房,实行各科依次组织,提前一天通知护理部。
   4.一般情况下除值班人员外,全院护理人员均参加。护理部和查房科室有记录。
   二、会诊制度
   1.凡遇复杂护理问题,科内要组织护理会诊,有记录。
   2.遇疑难重危病症,立即申请相应科室会诊,由主管护士及以上职称者写会诊申请单。
   3.科室间会诊,被请科室,必须随叫随到。派有经验的主管护师级以上职称者会诊,填写会诊记录。
   4.院内会诊,有护士长提出并主持,邀请有关人员会诊时,护理部有人参加。
   5.会诊要充分讨论,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和护理方案。最后主持人进行总结。
   三、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重危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死亡病例时,要进行病例讨论。
   2.要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详细记录讨论结果。
   3.主持人要进行最后总结。
   4.护士长要参加医疗病例讨论,有记录。


                         河北省中医院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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