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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及关键流程

日期:2013-04-07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为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对患者识别的准确性,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特制定手腕带标识管理制度。各科室应不断完善手腕带管理流程和操作程序,严格按制度执行。
手腕带标识管理制度与操作程序
   1.对于手术、I级护理、病重、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以及儿童等使用手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患者的一种方法。
   2.在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患者使用手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患者身份的一种方法。
   3.对所需佩戴手腕带的患者入院后护士按操作规程给予佩戴手腕带,对手腕带标识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无特殊情况,佩戴在左手腕)
   4.手腕带上应标明患者的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诊断等,要求内容清晰,项目规范。
   5.使用“手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实。
   6.急诊、病房、手术室、ICU病人的转科交接必须使用手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护士应对上述病人认真核对手腕带标识是否与病历相符(包括床号、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并在护理记录单上做好交接记录与签名。
   7.外科系统各病区责任护士对医嘱备手术患者,查对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术前准备,并在患者手腕上佩戴手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
手术当日,手术室人员应与送手术者共同核对标识上的内容,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送入手术间,并做好记录与签名。术后手术宣仍应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
无误后方能离开,手术病人回病房,于次日上午晨交班后由责任护士核对取下(前提是患者麻醉清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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