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基层单位建设,强化教学管理,促进教研室内涵建设,调动教研室和任课教师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启动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开展优秀教研室及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全校所有教研室。
二、评估标准:
1、教研室工作评估标准:按照《河北中医学院教研室建设规范》执行。
2、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标准:教研室主任所在教研室被评为优秀教研室。
三、评估程序
1.各教学单位成立评估小组
各教学单位评估小组组长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领导担任,组员由教研室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教研室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考核与测评。
2.教研室自评
各教研室根据《河北中医学院教研室建设规范》准备支撑材料并进行自评,做出总体评价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报送所在教学单位。
3.教学单位评估
各教学单位评估小组根据各教研室自评情况,对本单位教研室逐一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教研室,督促教研室不断完善各项建设。
4.学校评估
学校组织专家到各教研室进行实地评审,在听取教研室主任汇报的基础上,查阅有关材料,核实自评报告内容。
5.集体评议
学校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评议,确定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名单。
6.教研室整改
学校梳理汇总专家评估意见,反馈到相关教研室,教研室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四、评估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于10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教研室评估,并将教研室自评报告及评分表各一份交到教务处,其他材料留存教研室备查。
2.10月16日~30日学校组织专家到教研室进行实地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河北中医学院教研室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
河北中医学院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