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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 关于开展教研室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0-2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基层单位建设,强化教学管理,促进教研室内涵建设,调动教研室和任课教师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启动教研室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开展优秀教研室及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全校所有教研室。

二、评估标准:

1、教研室工作评估标准:按照《河北中医学院教研室建设规范》执行。

2、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标准:教研室主任所在教研室被评为优秀教研室。

三、评估程序

1.各教学单位成立评估小组

各教学单位评估小组组长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领导担任,组员由教研室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教研室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考核与测评。

2.教研室自评

各教研室根据《河北中医学院教研室建设规范》准备支撑材料并进行自评,做出总体评价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报送所在教学单位。

3.教学单位评估

各教学单位评估小组根据各教研室自评情况,对本单位教研室逐一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教研室,督促教研室不断完善各项建设。

4.学校评估

学校组织专家到各教研室进行实地评审,在听取教研室主任汇报的基础上,查阅有关材料,核实自评报告内容。

5.集体评议

学校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评议,确定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名单。

6.教研室整改

学校梳理汇总专家评估意见,反馈到相关教研室,教研室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四、评估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于10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教研室评估,并将教研室自评报告及评分表各一份交到教务处,其他材料留存教研室备查。

2.10月16日~30日学校组织专家到教研室进行实地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河北中医学院教研室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




河北中医学院

2017年7月4日

点击查看:河北中医学院教研室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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