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
根据河北中医学院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14-2016年“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和“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具体办法如下:
一、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以“教研室、临床科室及校级科研团队”为基本单位。
(二)推荐条件
参评集体必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同时需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业绩成果等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4个。
1.科技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立项省部级科技项目3项或国家级科技项目1项。
2.科技经费
自然科学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纵向科技项目立项经费累计20万元及以上,或人均3万元及以上,或获得横向科技项目经费累计到账50万元及以上。
社会科学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纵向科技项目立项经费累计5万元及以上,或人均3万元及以上。
3.科技获奖
以yh1122银河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及以上,或厅局级奖累计3项及以上。(只计第一完成人,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等级只计算一次)
4.科技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被CSCD(或中文核心)收录6篇及以上,或人均1篇及以上;或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影响因子3.0及以上2篇,或影响因子3.0以下3篇,或累计影响因子6.0及以上。(只计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一集体内每篇文章只计算一次,三大检索文章性质必须为“article”,综述、内刊、增刊不计算)
5.学术著作
出版学术专著或编著1部及以上;不包括译著、教材、辅导材料及科普读物等。(只计算著作权人、主编及副主编,同一著作在同一集体内只计算1次)
6.专利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专利权人必须为“河北中医学院”,且按照第一发明人所属集体进行计算)
(三)评选流程及提交材料
1.各申报集体向科教处提交“河北中医学院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分表(见附件,不填写师德师风、工作表现部分)”及各类业绩成果的复印件(包括:立项科技项目、获得经费、获奖、发表论文、著作、授权专利、荣誉证书等)1份,并将电子版(评分表和各类业绩成果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szyykjc@163.com。
2.科教处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并提交推荐情况报告(需写明具体申报集体的数量、审核的日期、推荐集体的数量、名称、推荐集体满足评选条件中的哪几个等情况)。
3.在各二级学院或部门推荐基础上,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四)评选指标
学校评选科技工作先进集体6-8个。
(五)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奖励1万元/个。
二、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医院在职员工均可参评。
(二)推荐条件
参评个人必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同时需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业绩成果等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3个。
1.科技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1项,国家级科技项目优先。
2.科技经费
自然科学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纵向科技项目立项经费累计5万元及以上,或获得横向科技项目经费累计到账30万元及以上。
社会科学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纵向科技项目立项经费累计1万元及以上。
3.科技获奖
以yh1122银河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及以上,或厅局级奖累计2项及以上。(只计第一完成人,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等级只计算一次)
4.科技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被CSCD(或中文核心)收录3篇及以上,或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1篇及以上。(只计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三大检索文章性质必须为“article”,综述、内刊、增刊不计算)
5.学术著作
出版学术专著或编著1部及以上;不包括译著、教材、辅导材料及科普读物等。(只计算著作权人、主编及副主编)
6.专利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专利权人必须为“河北中医学院”,且只计算第一发明人)
(三)评选流程及提交材料
1.各申报人向科教处提交“河北中医学院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分表(见附件,不填写师德师风、工作表现部分)”及各类业绩成果的复印件(包括:立项科技项目、获得经费、获奖、发表论文、著作、授权专利、荣誉证书等)1份,并将电子版(评分表和各类业绩成果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szyykjc@163.com。
2.科教处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并提交推荐情况报告(需写明具体申报人的数量、审核的日期、推荐的数量、名称、推荐个人满足评选条件中的哪几个等情况)。
3.在各二级学院或部门推荐基础上,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四)评选指标
科技工作先进个人不超过20人。
(五)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奖励0.5万元/人。
三、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yh1122银河校主要科技部门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可以参评。
(二)推荐条件
1.目前正在从事本部门科技管理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满2年(24个月)及以上。
2.行政级别为科级及以下。
(三)评选流程及提交材料
1.科教处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并提交推荐个人的工作报告(需明确注明行政级别、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绩等)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2.在各二级学院或部门推荐基础上,学校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四)评选指标
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不超过10人。
(五)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励0.2万元/人。
四、完成时间
各科室需在2017年6月1日前完成推荐并提交相关材料。
河北省中医院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