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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日期:2017-09-28    作者:河北省中医院科研处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各科室:

2017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材料要求

(一)本奖项不受理西医类项目,凡是受理的项目均为获得科技成果鉴定的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针灸、中医护理学科的科技成果。

(二)推荐材料报送及要求

1.请按相关规定认真进行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的填写。“书面材料”指:《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其附件,cxb专利证书(有即报)、成果鉴定书、应用证明、查新报告、函审表、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论文论著、成果证书复印件(必须是河北省科技厅进行登记的成果证书)等装订成册,共4册(其中一套要求全红章,另三套材料除推荐书和鉴定证书须为红章外,其他章可为黑色复印章;评审结束后退还一套全红章材料)。

2.《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介表》打印16份。

3.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部分,应确保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完全一致。

4.提交推荐书材料需与省科技厅出具的成果证书项目名称、完成人名次排列一致。

5.推荐项目中的论文须阶段性的发表,不予受理在一年中突击发表多篇论文或与本课题无关的论文。

6.材料的装订严格按照《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的顺序及要求完成,未按要求推荐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7.所有推荐项目材料由yh1122银河院科研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未经医院审查上报的材料,不作为晋升评优等的依据。

(三)推荐等级说明及要求

1.推荐项目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须发表5篇以上(含5篇)和本课题相关的论文且为第一作者,同时准备PPT(多媒体)答辩材料。答辩当日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一等奖。

2.推荐项目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须发表4篇以上(含4篇)和本课题相关的论文且为第一作者。

3.推荐项目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须发表3篇以上(含3篇)和本课题相关的论文且为第一作者。

4.推荐项目中的所有论文、专著(书),不得是曾推荐学会奖项中使用过的论文、专著(书)。

5.发表的论文、专著(书)需有国内或国际刊号,其它内部汇编资料如会议交流论文、内部期刊等均不受理。

(四)公示要求

1.项目向推荐单位推荐前须先行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内部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1)项目简介

(2)主要完成人情况

(3)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4)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

(5)项目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6)完成单位创新推广贡献

(7)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

(8)申报等级

(9)其他(请列示):

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填写《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并加盖公章。

2.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3.电子版推荐书、推荐项目简介表详见医院网站。

4.电子版推荐书、推荐项目简介表、河北省科技厅成果证书扫描件和答辩所用PPT发至科研处邮箱:szyykjc@163.com,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69095500)。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报送书面推荐材料。

5.截止时间:

公示内容电子版截止到2017年12月10日。

推荐书及简介表纸质版截止到2017年12月20日

附件:1.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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